2008年6月24日

利未記第14章

6/17(二) 讀經:利未記第14章


一句話:
又照他的力量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利 14:22)
那人又要照他的力量獻上一隻斑鳩或是一隻雛鴿,就是他所能辦的,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與素祭一同獻上;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利 14:30-31)


一個禱:
親愛主,謝謝祢恩典與教導,凡我們所奉獻的乃是要照我們的力量、按我們能力所及所能擺上的;使我們專心尋求祢面與赦免。謝謝主。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一點想:
14:33-57房屋中有長大痲瘋的災病,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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