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

利未記第24章


6/25(三) 讀經:利未記第24章

一句話: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詛神的,必擔當他的罪。(利 24:13-15)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 20:7)
「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出 22:28)

一個禱:
公義聖潔主,這罪太重,我們無法擔負;幫助我們即使在極度盛怒之時,也不口出惡言褻瀆神或咒罵他人,懇求聖靈保守我的心、管束我的口,不使自己失緒失控滑落罪惡中,求主賜予寧靜之心和平之靈。謝謝主!

一點想:
24:10-16為何要對一個人在爭鬥怒氣中所發之語,處罰的如此重?
(參閱出20:7,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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