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

利未記第5章


6/11(三) 讀經:利未記第5章
一句話: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利 5:1)
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利 5:4)


一個禱:
親愛主,求祢鑒察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言行舉止,是否有誤犯而不自知的罪,求祢顯明我們那隱而未現的過犯,使我們得以坦承在祢面前,蒙祢潔淨,主啊!賜給我們勇氣去承認與面對。謝謝主,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一點想:
祭司獻祭時可得那一部份的祭物?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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