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7日

牧函--看啊!你的母親

撰寫者:何淑珍牧師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約翰福音十九章:26-27)
        此時,主耶穌已被掛在十字架上,經歷被捕、議會受審、被眾人戲弄、侮辱。所愛的門徒彼得三次不認他、耶穌被解交給彼拉多、審被判死刑,被兵丁戲弄、穿上紫色袍子、帶上荊棘冠冕,兵丁嘲笑說「猶太人的王,萬歲」,還有藤條打他,向他吐口水,……然後被帶出去釘十字架,在往髑髏地的路上,耶穌已無力氣背這十字架到各各他刑場。……這時,三支十字架立在各各他,上面掛著三個死囚犯(包括耶穌),經過的人也侮辱他,……「從十字架上下來,救救自己吧」,祭司長和經學教師也同樣譏笑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讓我們看看,我們就相信!」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一人,也同樣辱罵他。
        試想,耶穌當時臉上一定滿是鮮血及乾掉的血漬,他的視線可能完全被鮮血、血漬所遮掩,以致耶穌基督的眼睛可能已看不清週遭的事物。然而,當他往下看時,他看見他的母親,還有唯一留在十字架下的門徒約翰。聖經描述說:約翰站在耶穌母親馬利亞的旁邊。12個門徒跑掉10個,第11個去賣人子,唯有他勇敢的留在十字架下,扶持、關心、關懷當下最需要有人心理陪伴、安慰的母親-馬利亞,一個正在送所愛的兒子上刑場的母親。
        因此,主耶穌對母親馬利亞說:「看呀!你的兒子。」他已把約翰當成弟兄,才會對母親說,「這是你的兒子。」接著,再對約翰說:「看呀!你的母親。」經上說:從那時起約翰即將耶穌的母親接到自己的家裡住。約翰接馬利亞到自己的家住,這裡含有接回家裡照顧之意。就約翰而言,馬利亞不是自己的母親,是已被處極刑的老師的母親。照理來說,應該迴避的,不是嗎?身為被視為罪犯的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可說是當下最弱勢的人。然而,約翰卻願意照顧這位當下最弱勢的人(最小的)。約翰所作即是實踐耶穌的教導,「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這是多麼美的畫面。約翰手扶著心碎的馬利亞,一步一步地回到家裡,給予照顧。
        今天又是母親節,母親與孩子的關係再一次被提醒。天下有好母親、壞子女,也有壞母親、好子女。近日有一則報導,一位女兒想要母親的財產,但是母親不願意給,女兒便以暴力相向。鬧到最後,母親以300萬元買斷母女關係。現今的世代竟有如此的兒女!

據內政部統計,98年國人男性平均壽命為76.03歲,女性為82.34歲。若以母親現今60歲,女性平均壽命82歲為例,如果你每月與母親相處時間為10小時,則你這輩子與母親相處的時間僅剩2640小時,相當於110天的時間。
       算式:82-母親今歲數╳每月相處幾小時╳12/24 = 預估剩餘相處天數
        專家進一步分析後發現,受訪者若與父母愈親密,則他們與子女的親密程度也愈高,也就是說親子之間的親密程度,是互相影響的,這也是一種身教的影響呈現,孩子們看到自己的父母與祖父母感情親密,自然也會感受與學習親近自己的父母。因此,經上說:「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六章2節),我們的孩子自然而然也會孝敬我們。
        當然,我們也不要忘記需要去照顧在社會中邊緣弱勢的馬利亞,耶穌已將她交給他所愛的學生。我們若是他所愛的學生,當耶穌對我們發出「看啊!你的母親」時,我們當學約翰的樣式,去照顧她、關懷她,因她是耶穌交在你家中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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