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0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124

You Should Destroy Idols Completely

W4  2011-11-24 (12)

經文: 申命記 12:1-4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

默想: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將外邦的宗教信仰相關一切事物完全摧毀滅盡,因為這些外邦信仰的事物,會在我們不知不覺當中,影響我們對於耶和華的侍奉態度與方式。當我們從任何其他信仰皈依為信奉上帝時,我們往往只是將所信奉的神明名稱改換為上帝,但是在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我們心底深處的價值體系,卻還是紋風不動的保持原來的模樣。這是所謂的換湯不換藥。保羅在羅馬書121-2節勸告羅馬教會的兄姐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書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我們不要只在外貌儀式上面侍奉上帝,更重要的是,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的啟示與教導,讓我們的心意能夠更新變化 (transformation of mind),好讓我們能夠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然後依靠上帝的恩典,全心遵行神的旨意,我們的生活才能夠成為馨香的活祭,討神的歡喜。

題目: 13-19節與20-28節記載關於獻祭的條例有何不同?為什麼?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2 意見:

Yi-ting 提到...

The Lord prescribes where the Israelites should eat the offerings. They may not eat within their towns the tithe of grain, wine oil, the firstlings of the herd, or the offering that they present. But they shall eat them before God in the place which God choose.

If the place which God choose is too far from the Israelites, then they may kill any of the herd or the flock, which God has given; and they may eat within their towns as much as they desire. Therefore, what the Lord is concerned about is whether everything that He commands is done carefully. We should not add to it or take from it

顯揚 提到...

申命記12: 13-19節與20-28節記載關於獻祭的條例的不同之處:


1) 就前面的申命記12: 13-19節所提到關於獻祭的條例的限制和權限,申命記12: 20-28節加以擴展延伸。同樣獻祭的條例,重複了兩次,主要是強調「吃的地方」的重要性, 必須加以區分。究竟哪些獻完祭的祭牲只能在神選擇的地方(立祂名的居所)吃;哪些獻完祭的祭牲,可以在其他任何的地方吃?

擴建預計在以色列人,當大多數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 預知他們控制的土地面積將擴建,延伸。因此,相對的以色列人的家庭和他們住的地方,會離上帝選擇立祂名的居所(地方)越來越遠,這是可預期的。這種情況會繼續地重複的,住家離上帝選擇的地方(立祂名的居所),會越來越遠。所以肉被宰殺和食用,只好在本地舉行,無法送到遠距離的上帝選擇的地方(立祂名的居所)。申命記12: 21節清楚地表明,羊肉和牛肉必須作為獻祭的供物。申命記12: 15節,曾提到的「羚羊」與「雄鹿」。「雄鹿」不能做為獻祭的供物,但「羚羊」卻可以做為獻祭的供物;因此,獻祭的條例明確的規定,牛肉和羊肉,用來獻祭的的犧牲,住在開懇的定居地的居民,可以很合法地食用這些世俗的牛肉和羊肉。

2) 還有一點,申命記12: 25和28節,強調「服從」的重要性:「.。。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上帝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參考Craigie, P. C. (1976). The Book of Deuteronomy.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218).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3)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申命記12: 19節)
申命記 12:12 & 19 節:「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上帝沒有給利未人在迦南地有産業,祂以祂自己作利未人的産業,就是把百姓獻給上帝的那一分給利未人享用。利未人若沒有得著享用,就說出了百姓的心裏忘記了上帝。上帝顧念利未人,因爲他們給分別出來專一的事奉上帝,人會顧念上帝所顧念的,就是人樂意尊上帝爲聖,人活在這種光景裏,結果是帶進滿足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