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

《每日新眼光》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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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01月 0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帝的要求

參考經文:《 申命記10章12∼22節》

以色列人哪,要留心聽上主──你們的上帝對你們的要求。你們要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遵行祂一切的誡命。你們要一心一意愛祂,事奉祂。(申命記10章12節)

今天的經文12∼13節,上帝提出5項要求:敬畏上主、遵行誡命、一心一意愛祂、事奉祂,和遵行祂的法律。由此來看,上帝要求祂的選民敬拜祂的態度。進一步來說,上帝喜歡並期待祂的選民是以「敬畏」「愛」和「順服」的心來事奉祂。接著,上帝更要求祂的選民除了愛祂以外,更要「愛人」,尤其是孤兒,寡婦和外僑(18∼19節)。事實上,這裡有雙重意義:上帝要求祂的選民對軟弱與窮困者有一個責任,這不只是因為上帝立了榜樣,同時也是因為以色列人自己以前在埃及為奴經驗的緣故。因此,上帝的要求,或說上帝所要的,就是「愛神又愛人」。

記得小時候,某一天朋友的母親要求讓她的女兒和我們一道玩。我們表面上同意,但心裡卻很不情願,因此我們便聯手欺負她,不久她就哭著回家。她的母親來把我訓了一頓。我強辯說:「我們願意跟她一起玩,她自己跟不上我們,我們也沒有辦法。」當然,事實並非如此,我們表面上願意,順服朋友的母親,但心裡卻採取另一種表現。可以說我們像是守住了承諾,卻忽略了朋友母親要求的精神所在。

是的,我們基督徒不也是這樣嗎?我們在「表面上順服」,內心卻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我們對上帝的要求若在表面上順服,當然是不夠的。上帝要求我們對孤兒,寡婦和外僑抱著慷慨的心去愛他們,這是愛上帝、事奉上帝最為實際的作為,也是最正確的信仰態度,這便是生活見證。


默想:

對上帝,或對人,我內心的態度如何呢?信仰生活的見證又如何呢?

祈禱:

公義信實的主,求祢賜我良善的動機來服事祢,讓我的生命成為活祭獻給祢,好讓我一心一意事奉祢,也更能誠心誠意地去愛弟兄姊妹,來討主喜悅,榮耀祢的聖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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