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301

Firefox By Samson

W4  2012-03-01 (士15)

經文: 士師記 15:7 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

默想: 從本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參孫與非利士人都是以復仇性公義 (retributive justice) 來處理彼此之間的傷害與挫折。復仇性公義最大的問題,是傷人者與復仇者對於該傷害的程度,以及如何才算是公義的評估標準,往往很難取得一致。當復仇者感覺,如此傷害對方,剛好是達到公義的要求時,傷人者卻感覺復仇者所造成的傷害程度,遠超過公義的標準。因此,冤冤相報,只會帶來一來一往、螺旋式的彼此傷害程度的加劇與擴大,一直到兩敗俱傷、同歸一盡的悲慘下場。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臨死之前,為那些將他誣告以及把他釘死在十字架的人,向上帝禱告,求上帝能夠赦免他們。這種用饒恕來處理傷害的方法,開創了另外一種公義,稱為復和性公義 (restorative justice)。求主幫助我,在受到別人傷害時,能夠依靠主耶穌的力量,學習復和性公義的功課,免去復仇性公義的悲劇。

題目: 參孫經歷妻被奪、火燒非利士田、報殺妻之仇、同胞出賣後,又得上主的靈大大感動,擊殺一千人。事後,卻感口渴幾乎至死,向上主祈求,賜下活水泉,以致精神復原、活力充沛。試想你曾否經驗在人生的盡頭,竟看見神再次賜活水泉的恩典?

2 意見:

顯揚 提到...

「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 ,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士師記 15:19節)

在參孫用驢腮骨擊殺一千人戰役後,參孫第一次求告耶和華!當時他極度口渴,幾乎要死,而且身處險境,感受到孤獨無援,生命受到威脅(18節)。後來參孫口渴,他就求告耶和華,神就使地洞裂開,流出泉水,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הַקֹּורֵא, עֵין הַקֹּורֵא /En-hakkore = “spring of One calling”.),就是「求告者之泉」的意思。我們都或多或少有類似像參孫那樣的經驗,當我們認識到自己何等無助、軟弱之時,才會全心全意投靠神,求告神。

以賽亞書 40:29節清楚地告訴我們:「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是的,主是全足,全豐,全有的真神,祂大有權能,富有恩慈憐憫,我們疲乏時,祂賜能力;我們軟弱時,祂加力量。只要憑信心祈求,祂就應允,一點也不吝嗇。在我過去一甲子的人生中,祂陪伴我走過死蔭的幽谷,我也不怕遭害,因為主與我同在;祂的杖,祂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敵人面前,祂為我擺設筵席;祂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我知道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阿門!

毛毛(家銘) 提到...

牧師的默想給我很多的思考。這種「這種用饒恕來處理傷害的方法」是一種懦弱還是一種公義.

感謝主,我漸漸在學習祂的樣式來愛人,但我還是不明白,要怎樣才能做到公義而非讓步、是勇敢而不是懦弱!求主幫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