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

《每日新眼光》20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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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02月 1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開我心眼

參考經文:《 哥林多後書4章3∼6節》

這些人不信,因為這世界的神明把他們的心眼弄瞎了,使他們看不見福音的光;這福音是關於基督的榮耀,而基督是上帝的真像。(哥林多後書4章4節)

眼睛看不見的盲人,身體往往會產生代償的機制。他們會更專注在聽覺、觸覺、嗅覺、運動覺上,以獲取環境的相關資料,可以認識空間關係和自己在空間的位置,形成空間知覺以協助定向運動。在殘障奧運會中就有所謂的「領跑員」,帶領視障的跑者參加比賽。在領跑員的協助下,視障的運動員也可以跑出非常好的成績,他們雖然看不見仍可以全力衝刺,不會跑歪、不會跌倒、不會撞到其他選手。他們跑起來就像明眼人一般,毫不遜色。

眼睛瞎了不可怕,心眼瞎了才是!有些看不見這個世界,卻能看見屬神的世界;有些看見了這個世界,卻被「這世界的神明」迷惑了、蒙蔽了、弄瞎了心眼,看不見屬神的世界。

羅倫•華德(Loron Wade)是一位教育家、牧師、牧師們的老師、福音傳播者和上帝學家。現今他已退休,大部分時間致力於編輯和寫作的工作。在他所寫的《十誡》(The Ten Commandments)一書中,有句話令我印象深刻,也讓我不斷思考:「千萬不要把最終只會令你失望或傷害你的人或事,放在你生命中的首位。」這就是為什麼上帝給以色列人也給我們的「第一條誡命」:「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出埃及記20章3節)因為上帝深愛我們,不願我們在「這世界的神明」中迷失自己,甚或受到傷害。因此,祂要我們慎選委身的對象,我們為上帝保留了恰當的位置嗎?


默想:

拜偶像問題的確是傳福音的一大挑戰;然而,使人迷失的「這世界的神明」更以各種形態阻擋人們認識上帝。

祈禱:

上主啊,因我為自己創造了「這世界的神明」,它們是物質的誘惑、權勢的操弄,以及其他控制我的事,弄瞎了我的心眼,沒有看見真正的價值。懇求祢,重啟我的心眼。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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