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大綱】
經文:詩篇第三十二篇
一、 前言
經文分析
甚麼是罪
不認罪會怎麼樣?
不認罪的態度
閃躲、拒絕正視問題、用不同的能力來彌補問題
用愛彼此接納,卻不是幫別人解決問題
認罪的意義
真實的活出生命的現況,並隨時依靠上主的力量
成為他者的祝福,不是幫他人認罪,乃是在祝福中,邀請他人一起蒙福
二、結論
【默想和行動】
1. 你每天會重新檢視自己與上帝的關係嗎?
2. 罪是甚麼?
3. 我怎麼真實地成為我所關心的人的祝福呢?
【金句】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詩篇三十二5
《每日新眼光》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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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01月 2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旁觀者清?
*參考經文:*《 約伯記32章1節~33章33節》
32:1 由於約伯堅持自己無辜,這三個人就不再說話。2
但有一個旁觀者名叫...
14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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