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

以色列和摩押爭戰 2018-02-02(五)

以色列和摩押爭戰

2018-02-02(五)

經文:列王記下第03章

https://bible.fhl.net/new/read.php?id=9578&nodic=0&m=


3:1 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亞哈的兒子約蘭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

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致像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3:3 然而,他貼近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

3:4 摩押王米沙牧養許多羊,每年將十萬羊羔的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給以色列王進貢。

3:5 亞哈死後,摩押王背叛以色列王。

3:6 那時約蘭王出撒馬利亞,數點以色列眾人。

3:7 前行的時候,差人去見猶大王約沙法,說:「摩押王背叛我,你肯同我去攻打摩押嗎?」他說:「我肯上去,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

3:8 約蘭說:「我們從哪條路上去呢?」回答說:「從以東曠野的路上去。」

3:9 於是,以色列王和猶大王,並以東王,都一同去繞行七日的路程;軍隊和所帶的牲畜沒有水喝。

3:10 以色列王說:「哀哉!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裡。」

3:11 約沙法說:「這裡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以色列王的一個臣子回答說:「這裡有沙法的兒子以利沙,就是從前服事以利亞的(原文是倒水在以利亞手上的)。」

3:12 約沙法說:「他必有耶和華的話。」於是以色列王和約沙法,並以東王都下去見他。

3:13 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我與你何干?去問你父親的先知和你母親的先知吧!」以色列王對他說:「不要這樣說,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裡。」

3:14 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萬軍耶和華起誓,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不顧你。

3:15 現在你們給我找一個彈琴的來。」彈琴的時候,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就降在以利沙身上。

3:16 他便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在這谷中滿處挖溝;

3: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雖不見風,不見雨,這谷必滿了水,使你們和牲畜有水喝。』

3:18 在耶和華眼中這還算為小事,他也必將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

3:19 你們必攻破一切堅城美邑,砍伐各種佳樹,塞住一切水泉,用石頭糟踏一切美田。」

3:20 次日早晨,約在獻祭的時候,有水從以東而來,遍地就滿了水。

3:21 摩押眾人聽見這三王上來要與他們爭戰,凡能頂盔貫甲的,無論老少,盡都聚集站在邊界上。

3:22 次日早晨,日光照在水上,摩押人起來,看見對面水紅如血,

3:23 就說:「這是血啊!必是三王互相擊殺,俱都滅亡。摩押人哪,我們現在去搶奪財物吧!」

3:24 摩押人到了以色列營,以色列人就起來攻打他們,以致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以色列人往前追殺摩押人,直殺入摩押的境內,

3:25 拆毀摩押的城邑,各人拋石填滿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種佳樹,只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甩石的兵在四圍攻打那城。

3:26 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

3:27 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譯: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圖片:

http://www.historiarex.com/uploads/files/1421459801.jpg


摘要:

摩押自大衛時期即為以色列的藩屬(撒下八2),年年進貢,他們的叛變掀起一場爭戰,導致以色列、猶大、以東聯手起來攻擊摩押。七日的路程(9)使他們陷在缺水的山谷之中,毫無盼望。眾人中有一位認識先知以利沙,於是建議前往求問他。三王亦肯紆尊降貴,一起求先知傳達神的話。而「彈琴」絕非得著啟示的途徑,乃是指先知藉此獲得心靈平靜,得以聆聽神的聲音。


默想:

「耶和華的手」(希伯來文「手、能力」)藉著音樂降在人身上,進行安慰的工作。「耶和華的靈」指出以利沙一切所言皆出於神,而非他自己的說話;況且他所說的甚神奇,無風無雲,何來雨水?可幸的是三王言聽計從,真的動手挖溝,使他們的危機得以解決,他們的作戰亦增添勝機(11~24)。


題目:

1. 以色列與摩押的關係經歷了哪些變化?

2. 人常是在沒出路的時候才想到神,你是否也是如此呢?


金句:在耶和華眼中這還算為小事,他也必將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 (3:18)


禱告:

慈悲愛我們的天父上帝:我們常常面臨生命困境的時候,才體悟到該回到上主您的面前,向您懇求與禱告,懇求主幫助我們,日日與主您親近,時時向您懇求,因大有能力的神不論我們所面臨的大小事,都歡喜指引我們前面的道路,我們當歡喜跟隨!我們這樣祈求跟禱告,都是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 阿門。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