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引言:神聖 (Numinous: mysterium tremendum et fascinans Rudolf Otto, 1869-1937)
德國有一位神學家,叫作Rudolf Otto,(1869-1937),Rudolf Otto是近一百年來深具影響力的神學家,他最主要是在掙扎處理一個問題,就是「什麼是宗教信仰?」不只是基督教,而是人類各種宗教信仰的特質是什麼?因為當時的社會學家想要把宗教現象轉成是社會現象的一部份,而腦神經科的醫生則想要把宗教轉成是大腦功能的一部份(認為只是腦部放電而已),有很多學者要把人的宗教轉成他們研究之下的一個小部分,轉成一種可以解釋的一個狀態,而Rudolf Otto認為應該不是這樣,應該有一部分是沒有辦法被解釋、被轉成其它部分的東西,如果有的話,那是什麼?他努力的在思考這個問題,掙扎了以後寫了一本書,這本書以德語寫成,書名是Das Heilige,1917年出版,翻譯成英文是The Idea of the Holy。他提到聖殿的「聖」,到底是什麼?他受到啟蒙主義康德的影響,認為理性是最重要的,所以他們把它翻譯成Idea,其實他的重點不是在說Idea,他要說的意思是The experience of Holy,詳細看他的書就知道,重要的不是那個意念,而是一個感覺、一個體驗,那是無法用理性來解釋的。如果真的有上帝,有一天你真的遇到上帝的時候,那時你的感覺是什麼?他說那個就叫作「聖」。可是這個「聖」的感受很難找到一個字,他就自己創造一個拉丁字叫作Numinous,他把拉丁字的Numin衍生出一個形容詞叫作Numinous (與神相遇的感受),勉強翻譯成中文是「聖Sacred」,那是什麼呢?他說人遇到上帝的時候有三種感覺,他試著用一個短短的片語來描述,他說那是mysterium tremendum et fascinans,簡單來講,這裡面有三個字,第一個字是mysterium(神秘反應),這是我們人類理性沒有辦法處理的部分,他的觀念認為「這是Non-rational,不是Irrational,不是不合理性,而是超越理性的那個部分,所以我們找不到話語可以形容,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去了解它」。當遇到這樣的現象之後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第二個反應是我們會戰兢(tremendum)、我們會害怕;第三個反應是我們會被吸引(et fascinans),這是兩種矛盾的感覺,如果用中文來講,戰兢叫作敬畏,吸引叫作敬愛,如果有神,如果有一天你遇見神的時候,你會有一種講不出來的體會。關於mysterium tremendum et fascinans,在今天週報的牧函裡面,我試著對這本書的內容做了大概的介紹,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閱讀。
Ⅱ、神聖的相會 (Hierophany: The Holy Encounter, Mircea Eliade, 1907-1986)
第二個遇見上帝的人就是摩西,他也在逃難,他年輕氣盛把一個埃及人打死,一拳就讓對方斃命。昨天看到報紙上說,有一個爸爸帶著孩子在美國地區的公園露營,結果出現一隻黑熊要傷害他的孩子,那個爸爸是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他不曉得該怎麼辦,就拿了一塊炭火上的木頭,猛然一扔,那隻三百磅的黑熊就被打死了,報紙就刊登「一棒打死黑熊」。摩西就有這樣的神力,他一拳就把那個埃及人打死,當然埃及的警察就要找他,於是他逃到曠野裡。在他當臨時工牧羊的時候,咦?上帝找到他,上帝找他的方法是讓他看見一株荊棘樹上有火,在美國這個野火,特別是在秋天秋老虎的時候,有很多地方就自己燃燒起來了,那沒有什麼奇怪,奇怪的是,那株燒著的荊棘居然不會燒毀,應該燒幾分鐘荊棘就沒有了,火就熄掉了,「咦?怎麼繼續燒著」,好像下面有瓦斯,不會燒毀,摩西驚覺那不是普通的野火。我們長老教會則把這個燃燒的荊棘當作焚而不毀的精神標記。當他好奇想要靠近的時候,野火講話了,說:「摩西、摩西,你不要靠近,我是上帝」,摩西嚇了一跳,「摩西、摩西,鞋子脫下來,因為這裡是聖地」,這是「聖」的觀念,神在那裡跟摩西對話,神跟摩西說什麼?說:「以色列人在埃及當奴隸已經快要四百年了,他們被欺負、被欺壓,他們的哀哭,我都聽到了,我下來的目的是要拯救他們」,摩西說:「那很好啊」,祂說:「不是,我是要叫你去」,摩西說:「不對啊!祢有沒有搞錯?我連話都講不清楚」,上帝說:「你哥哥講話很清楚,你叫哥哥幫你,但是你要去」,這是摩西與上帝相遇的對話。「摩西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燄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耶和華神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裡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神。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3:1~12)。後來摩西接受上帝的差遣,出埃及記就是這樣開始。這是第二次有人在他逃難的時候,上帝對他顯現,他們共同的經驗是一樣的,摩西也是,又想看那個燃燒的荊棘是怎麼回事,又害怕,那個叫作mysterium tremendum et fascinans,在那裡上帝應許他說:「我差你去做這個事是很困難的,但是我會跟你同在」,而且摩西把以色列人帶出埃及以後,要帶到西乃山上事奉上帝。整個來看摩西:殺人逃命曠野牧羊,荊棘火燄焚而不毀,脫鞋距離這是聖地,埃及受欺神聽哀泣,差遣摩西領出埃及。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我們講到關係神學中最重要的是我們與神的關係,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中,敬拜是我們可以再學習的一個很重要的功課,到底什麼是敬拜?最近幾次聖禮典我曾引用撒馬利亞婦人的故事,記得第一次證道我講到耶穌為什麼要到撒馬利亞,而上一次證道我講到「渴與喝」,今天我要從撒馬利亞婦人跟耶穌之間所談的敬拜一起來學習。幾千年前中國的偉人孟子,他講過這麼一句話,他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就是說,人到底跟動物不同之處在哪裡,孟子認為二者不同的地方很少,「幾希」就是指不多,但是差異是什麼?這同樣也是自古以來很多學者和人類學家一直探討的問題:「到底人類跟動物最大的不同在哪裡?」第一個提出看法的就是法國的哲學家笛卡爾(Rene Descartes, 1596-1650),他講過一句很有名的話:「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他認為人與動物的不同在於人有思想、人有理性,動物沒有,這是他的想法。所以我們在分類學上,目前給「人類」命的學名叫作Homo sapiens(智慧人類),這個sapiens就是有智慧的、會思想的,就是有智慧的人類,這是我們「人類」的學名,人類與動物所不同的就是理性。可是後來有兩位社會學家,一位是美國的Peter L. Berger (1929-),一位是德國的Thomas Luckmann (1927-),他們目前都還活著,年紀很大了,他們合著了一本書,書名是「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1966年出版,他們認為人類和動物最大的不同在於,人類會組成社會,而社會影響人性,人性也是在社會當中才能夠培養的,這是人與人特別的關係,這個關係當中與動物很大的區別在於,人會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人類變成是Homo Socius(社會人類),人類是社會的動物,他跟動物不同的是,他會處理一種關係,我們叫作倫理,這是人類社會跟動物很大不同的地方。
Ⅰ、引言:Homo Religiosus (Mircea Eliade, 1907-1986)
芝加哥大學有一位宗教歷史學教授,他的名字是伊利亞德(Mircea Eliade, 1907-1986),他研究的是全世界的宗教現象,他寫了一本書,書名是「聖與俗(The sacred & The Profane)」,他發現人類與動物的不同在於人類都有宗教表現,人類都有信仰,差別是所拜的對象的不同,人都會有敬拜的行為,他把人稱為Homo religiosus(宗教人類),人是宗教的動物,信仰是人類與動物不同的地方。
從聖經裡有關敬拜的字,我們可以找到一點點它的意義,第一個字是希伯來文שחה (shachah),希伯來文和中文一樣是從右往左讀/寫,它的意思就像我們所看到的回教徒在拜阿拉的時候,他們敬拜的表現,就是五體投地,整個人俯伏在地的意思,以前希伯來人敬拜是這個樣子,用這樣的字來代表敬拜。聖經在尼希米記第八章6節提到,「以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神;眾民都舉手應聲說:阿們!阿們!就低頭,面伏於地,敬拜耶和華。」當以斯拉在講道的時候,眾民就「低頭面伏於地」,當時這樣的敬拜,今天在我們教會裡面都失傳了,大概只有回教徒他們還保留下來,他們敬拜時一定是俯伏在地(bow down and prostrate)來代表敬拜。
接下來這個問題是怎麼敬拜的問題。如果我們知道敬拜要以敬拜、敬畏的態度,也知道敬拜要去服侍,可是我們要怎麼做呢?時間是用什麼時間?地點在哪裡?婦人問的是地點的問題,好,就算時間地點有了以後,那我在那裡要做什麼?上帝知道如果不教人類,人類也不知道要怎麼敬拜,所以上帝從創世記一開始的時候,祂就先把時間訂好了,祂在創造六天以後,祂就訂一天,祂訂那一天叫作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11)所以時間已經訂好了,就是工作六天以後,第七天休息不做事,那天要做什麼?要敬拜。因為那是聖日,分別為聖,這是敬拜的日子。後來耶穌基督復活以後,我們就把安息日移到復活的那一天,所以目前我們是用禮拜天禮拜,不是禮拜六,這在教會歷史上是個轉變,但同樣的是,七天當中,有一天我們不做事情,我們是用來敬拜上帝,把這個時間分別出來,所謂「聖」就是分別。既然時間分出來了,那地點呢?在哪裡?上帝為了讓以色列人知道怎麼敬拜,所以特別交代摩西怎麼製造會幕,會幕是放在以色列人營地的最中央,然後在會幕當中有一個聖所,聖所裡面有一個至聖所,至聖所中放了約櫃,上帝說:「我在那裡,如果你們要敬拜,到我這裡來敬拜」,所以地點是這樣訂的,上帝指示摩西做一個約櫃,其實上帝是不被綁在那邊的,可是為了讓我們知道在哪裡敬拜,所以上帝說:「好,我設一個地方讓你們敬拜,你們要敬拜就知道要到哪裡來找我了」,我們今天所謂的禮拜堂,所謂的聖殿、所謂的聖所、所謂的聖會幕就是這樣來的,讓我們有一個地方,大家可以集合到那邊來參與敬拜,「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25:8)可是很遺憾的,這個聖日和聖所,卻被我們人類給扭曲了,「好,既然禮拜天是聖日,那麼禮拜一到禮拜六就是隨便日囉?」本來每一天都需要活在上帝面前的,現在上帝為了讓我們知道什麼時候敬拜,把禮拜天分別為聖的結果,我們就把其它日子隨便了,這個就是伊利亞德(Mircea Eliade)的研究,他說「聖」一分出來,那其它的就變成「俗」,「俗」我們就比較隨意,這個叫作Dichotomy(二分法),這個聖俗(Sacred vs. Secular神聖vs.世俗)二分法是很不幸的,一個禮拜當中只有一天是恭恭敬敬的活在上帝面前,其它就隨隨便便,隨我高興怎麼樣就怎麼樣,這個是很不幸的,是人類把它變成這樣子。然後一旦有聖所,大家就搶約櫃,以為誰搶到這個約櫃,誰就比較高竿,你記得祭司以利的兩個孩子嗎?他們打仗輸了以後就說:「把約櫃抬出來,一定會贏」,好像上帝是被綁在那裡面,上帝被侷限在居所內。我們也是一樣,我們到禮拜堂就表現得很好,一出去外面就原形畢露,變成操控化,好像上帝可以被我們操控,綁在某一個地方似的。本來是為了幫助我們在敬拜的時候知道在什麼時間、到什麼地方來敬拜上帝,我們卻把它扭曲成聖俗兩分、操控化。
2、 聖職與聖禮 專業化與形式化 (Professionalism and Formalism)
當我們知道敬拜的時間以及到哪邊敬拜,然後怎麼做呢?上帝為了怕我們聽不懂,上帝特別指示選定利未人學習怎麼敬拜,這些人就是祭司,我們叫作聖職,當然聖職人員需要接受一些訓練,通常他們會穿特別的衣服,比如說襯衫領子要掛一塊白白的東西,還要弄一點膏油,做一點訓練,才可以幫助大家敬拜,「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利21:10)然後他要做什麼?他要做很複雜的服事、要侍奉、要獻祭,關於獻祭,神交代很多,在聖經中我們會看到,講的很仔細,講到獻燔祭、平安祭、素祭--------等不一樣的祭。要怎麼決定,要怎麼獻,要怎麼樣做,講得很詳細,所以我們知道要到上帝面前服事、要獻祭,是需要找特別的人幫忙。可是這樣的結果我們就說:「那樣就交給他做好了,我們付他薪水」,本來是教導我們、幫助我們的,卻變成是替我們做。你有沒有遇到家裡面出了事情時,就說:「請牧師來禱告」,自己卻不禱告。牧師原是要教我們禱告,卻被要求替我們禱告,所以敬拜變成是花錢了事,我們奉獻,由他去做就是了,好像他幫我們敬拜,我們就可以不必做什麼事了,明顯的劃分為聖職和.平信徒(Clergy vs. Laity)。這也是個遺憾,就是把它專業化。關於儀式,我們學習好了,變成「好吧,牛殺來獻了、祭了」,可是心裡面那種在神面前悔改的心卻不見了,我們把它叫作形式化,這是很可惜的,外在的儀式保留了,可是內裡在神面前的態度卻不見了。聖日、聖地、聖職、聖禮,為了幫助我們敬拜的,我們人類都有能力、都有能耐把它做某種程度的扭曲,所以才造成撒馬利亞婦人在耶穌面前有這個問題,就是地方的問題,到底上帝在哪裡?在基利心山還是在錫安山?耶穌的回答就不被撒馬利亞婦人規定作選擇題,耶穌回答說:「以上皆非」,耶穌說:「重要的不是那些,那些不是不好,可是那些不是重點」,我們有一個地方敬拜是很好,可是那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的態度,你跟上帝的關係那才是敬拜,聖經說:「婦人,妳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不在這裡也不在那裡,倒是你要認識你所敬拜的神,你不要不知道在拜什麼。確定敬拜的地方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你拜的是上帝,上帝是誰?上帝不只是創造的上帝,祂更是把救恩從猶太人賜給我們的上帝,你認識祂嗎?如果你不認識祂,就算你選對地方,你還是不曉得在拜什麼。耶穌用很簡單的幾句話把重點講出來回答了婦人的問題。敬拜上帝要用心靈和誠實,你才有辦法認識你所敬拜的對象,你才能夠進入真實的敬拜。
Ⅴ、敬拜的真諦
1、 在坦誠相會中親近上帝
我們可以說,要敬拜就就要認識上帝,要認識上帝就要坦誠與上帝相會,我們從耶穌的答案裡面可以知道,敬拜的真諦第一個最重要的就是用你的心靈和誠實,這是人類態度上一個最難的心態,你怎麼樣坦誠相會來親近上帝呢?這就是Martin Buber講的 I & Thou encounter(我與祢相遇)。我,一個完整的我,一個赤裸裸的我,可以到上帝面前,面對祂,那是敬拜的真諦,「…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潔、公義事奉祂。」(路1:75)不要像亞當那樣需要遮掩、逃避,不管我的樣子是怎麼樣子,我敢進到上帝的面前,在坦誠相會中親近上帝。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1節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一句話的翻譯有不同的翻法,「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This is your reasonable service.)」,其實另外一個翻譯更好,「這是你們心靈的敬拜」,心靈的敬拜就是過討神喜悅的生活,不是只有在禮拜天、在禮拜堂態度很好的參加敬拜。參加主日崇拜,不是不對,不是不好,那很好,可是不應該只有那樣,不應該只有外表看起來很恭敬的樣子,而是出於內心的,不是只有限制在禮拜堂的地方,或是禮拜天,而是要帶到生活上的,是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我們一起低頭來禱告。
耶穌在十字架上大叫,祂跟上帝說:「Eloi, Eloi, Lama Sabachthani?」這是耶穌用祂的母語在跟上帝抗議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意思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可15:34)所以對耶穌來講,最痛苦的是離開上帝的面,上帝離棄祂,因為在那一當下時刻,祂背負著世人所有的罪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上帝掩面不看祂,這是祂最難過的,在那樣的時刻,祂跟上帝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祂堅持的認為,就算上帝不看祂的時候,上帝還是祂的上帝,所以在這句話很簡單的話裡面,表示祂跟上帝之間那個關係是不可以被隔絕的,上帝就算掩面了,祢還是我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