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 社會生活
一‧人類的兩大使命
1. 文化使命:上帝於創造時給所有人類之使命
(創一26-28,二15)
2. 福音使命:上帝於救贖時給稱義罪人之使命(太二八18-20)
3. 不管在文化使命或福音使命上,我們都要做忠心的管家
(林前四2)
二‧基督徒與文化使命
1. 基督徒蒙恩得救,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而非離群索居
(約十七15-19)
2. 基督徒從事文化使命與非基督徒最大的不同在於其動機是
要榮耀神(林前十31)
3. 基督徒除少數蒙召以福音使命為主要工作外,大多數乃由
文化使命中達成福音使命
(弗四11-13、提前五17、徒六1-3)。
三‧基督徒與社會
1.社會風氣對基督徒而言,一直是很大的影響與壓力
2.只有倚靠聖靈的更新,才能察驗神的心意(多三5)
3.基督徒應該是世上的鹽(調味,防腐),世上的光(照亮,責備)
(太五13-16)
四‧社會關懷與社會公義
1.社會關懷是以愛心去關心與幫助軟弱貧窮的人(太二五35-40)
2.社會公義是以行動去改變造成貧窮的社會架構(太二一12-13)
3.愛心必須與見識相配,也必須與公義相輔相成(徒六4)
五‧基督徒家庭生活
1.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人人應當尊重(來十三4) (太十九4-6)
2. 家庭生活是教會生活之根基(提前三4-5)
3. 遺棄家人,未盡照顧之責者,比不信者更糟(提前五8)
六‧基督徒與金錢
1. 盡本份作工賺錢(帖後三8-12),勿奢侈浪費(雅四3),
要幫助欠缺者(雅二16)
Earn All you can! Save All you can! Give All you can!
2. 勿貪財(提前六9-10),勿拜金(路十六13),
要善用金錢(十六9)
3. 什一奉獻(瑪三8-10)乃須要學習的功課
七‧請背誦十誡
第一誡: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
(出二十3;申五7)
第二誡:禁止拜偶像(出二十4-6;申五8-10)
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二十7;申五11)
第四誡:遵守安息日(出二十8-11;申五12-15)
第五誡:孝敬父母(出二十12;申五16)
第六誡:不可殺人(出二十13;申五17)
第七誡:不可姦淫(出二十14;申五18)
第八誡:不可偷盜(出二十15;申五19)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出二十16;申五20)
第十誡:不可貪婪(出二十17;申五21)
使徒行傳17@台北濟南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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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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