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1日

創世紀(7) 050421

創造生命之靈, 智慧之靈
上帝之內住
動力過程及開放系統之宇宙
神與自然之動力、創造、互動關係。
反〝遠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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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1:3
內容摘要

上帝用話來啟示自己
上帝是有位格的,也願意自我啟示
上帝是光
上帝創造宇宙的韻律
休息與工作同是上帝所看重的

本節最重要的字是「道」﹝說﹞。語言是人與動物很大的差異,動物的語言本質上是比較簡單的,人類的語言卻可包含很多涵義、符號與象徵。人透過肺部、喉嚨與嘴唇肌肉不同位置,使空氣產生不同頻率的聲音,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利用這些聲音所傳達的訊息稱為資訊 (information)。電腦的資訊結構是0與1﹝off 與on﹞的排列所形成的。人身體的資訊則存在DNA裡面,DNA的字母只有四個:A (adenine)、G (guanine)、C (cytosine) 與T (thymine),透過這四個字母的排列,決定一個人的身高、體重、IQ、髮色、膚色…等information。

烏來溪下的石頭散佈在溪中,大家認為那是沖流衝擊石頭後,巧合所造成的。為何我們認為那是巧合呢?因為石頭的排列方式沒有資訊。在好萊塢山邊也有石頭,可是這些石頭若從遠處看過去,發現它是”Hollywood”,這些石頭的排列就有資訊。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石頭與烏來的石頭一樣,是巧合造成的。但我們更相信,好萊塢的石頭含有資訊,石頭的背後有一個主體(subject)使石頭作特殊方式的排列。

主體內心有某一意念,就藉語言把他的意念表達出來,使聽的人可以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念,這種過程就是溝通。以聖經的名詞來說,我們稱之為啟示。﹝啟:打開,示:給你看﹞。上帝透過啟示,使我們去了解上帝。所以基督教也可以說是啟示的宗教。這樣的動作在創世紀1:3用「說」來描述。

「說」就是啟示,是上帝把祂內心的意念表達出來。上帝創造了靈界,也創造了物界,又把靈放在物界中的人類身上,所以人擁有物界與靈界的特質。要了解人類,我們可以透過兩個途徑,一是觀察他的身體行為,透過肢體表達意念的方式,稱為非語言溝通,例如:眉毛、眼睛、關門的聲音。非語言溝通比較不精確,常會有誤會,所以還是要透過語言溝通比較能正確了解說話者心中的意念。我們的上帝是願意讓我們了解的神,因為祂創造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說話。

為何上帝要用說的來創造天地呢?
第一,上帝是具有位格的主體,是個靈。
第二,上帝是願意自我啟示的上帝,就是願意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的神。
第三,上帝是會說話的上帝


上帝是有位格的主體,而不是客體。主體與客體的不同點,是主體會改變,而客體是不變的。佛教認為最高的是法,是不變的。因此佛教徒常說佛法無邊。所謂的法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就是公平原則。所欠人的,今生未還,來生要還。「法」是沒有位格的。我們所信的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對上帝有時也可以撒嬌,所以基督徒可以禱告。犯錯時,可以藉著禱告認錯,對刑罰討價還價。我們的上帝是主體的,是有位格的,可以斟酌情況決定處罰的方式。

上帝不只有位格,而且願意自我啟示。約翰福音1:1-4「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就是上帝的話,也是上帝本身,又是光,是生命。光本身就是個奧秘,物理學家發現光是一個粒子,叫光子。光也是一種能量,它有波的特性,有波長、波峰、波谷,有折射、反射現象。光具有兩種不能同時並存的特性。耶穌的身分既是人,又是上帝,這種雙重身分看似互斥,卻又同時存在的特性,很難解釋的清楚,如同光的特性一般。光是一種能量,也是生命的源頭,聖經就用光來比喻上帝。

光有許多作用。當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光可以為我們照亮方向。但當我們暗地裡想做壞事時,光會使我們的企圖行為曝光。光有時會幫助我們,有時會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有人喜歡光,有人討厭光。聖經記載光的作用有兩種,一是照亮「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二是責備、揭發「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對祂就有兩極化反應,一是歡迎祂,另一是恨惡祂。

創世紀1:3記載了一種公式。「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上帝有兩個動作,一個是說,一個是看。這個公式就是上帝說有O,就有O,上帝看O是好的,六天來都是這樣的形式。這個公式代表幾個訊息:第一,上帝有大權能,祂要做什麼事都易如反掌,祂一說立刻就成了。第二,上帝不是工作狂,祂每完成一件事,就會停頓休息一下,欣賞自己的作品。而且又有晚上與白天之分,使生活有節律,這是上帝要我們從中學的功課,有工作、有遊戲、有休息、有勞苦。如此人才能健康。人不能一味的工作,沒有休息,否則身體會垮掉。上帝是全能的,祂可以一直工作,但祂在1:3向我們展示(demonstrate)一個健康的生活型態,那是工作結束之後,會停下來欣賞自己的作品,會享受工作的成果。

聖經在這裡說:「有晚上,有白天」,為何不說「有白天,有晚上」,有一種解釋是休息與工作比起來,休息比工作更重要。休息夠了,我們就可以做很好的工作。並不是工作做到累了,才停下來休息。「有白天,有晚上」是強調白天,「有晚上,有白天」是強調晚上。有時我們不自覺的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會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會把休息、遊戲等活動視為浪費生命。我們從創1:3看見上帝給我們留下榜樣,要工作,也要休息。

上帝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好」的定義可有兩種,一種是好處,一種是美好,第一個是倫理道德上的良好,另一是美學上的美好。

上帝把光與暗分開。「分開」是上帝在混亂無序中產生秩序的作法。很奇特的,上帝居然沒有將暗完全消滅,反而使暗存在。因此我們就活在一種緊張的環境中,有光也有暗。這可以有很多聯想。例如一個人受洗接受耶穌之後,因信被稱為義之後,他的心中還會不會有黑暗?從創世紀1:3來看,上帝使光照入黑暗之中,黑暗繼續存在,只是與光分開,基督徒的心中是光與暗共存的狀態,是比非基督徒更覺得有善惡衝突之矛盾。以前認為沒什麼的思想行為,如今被光照之後,會覺得羞愧、會覺得難過。這是一個成聖的難處。同樣,在教會裡也是一樣,教會的基督徒有很敬虔的,也有不太好的基督徒。上帝容許暗與光並存,是要讓暗有機會變成光,人與教會由暗變成光的過程,就是成聖。

總之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強調上帝的話大有能力。「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則表達上帝就是光。


Q: 上帝的屬性為何又慈愛、又公義。是否矛盾?


A: 基督教的上帝有兩個屬性,慈愛與公義。這比佛教徒所信仰的更複雜,因為佛教只強調公平公義,所謂公義就是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該給。而慈愛是不該給的也給他。例如上班族每月薪資三萬元,月底拿到了三萬元,是老闆該給的,但是老闆發現員工的太太生病了,他又多拿了三萬元給那一位員工,這額外的三萬元,就是不該給的,是慈愛的,對其他員工而言,老闆不公平,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是一個彼此矛盾的想法,必須用邏輯以外的想法才能理解。基督教思想充滿這類的矛盾思想,又例如好人受苦,惡人未必,無罪的耶穌卻被有罪的人釘十字架。當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的時候,有罪的人被感動,因此願意改善自己,這就是福音,就是生命的改善,耶穌的犧牲是慈愛的表現,卻不是公義的表現,這是基督教的思想矛盾。

那麼上帝就將慈愛賜給所有的人嗎?不是的,上帝只將這賜給願意要的人。祂將機會給每一個人,凡願意接受的人,就可擁有慈愛。基督徒可說是賴皮,不應得的恩典也想要,佛教徒反而是敢做敢當。

另外,上帝也希望我們也學祂的榜樣,這就是饒恕。上帝也說,我們在地上若不饒恕人,上帝在天上也不饒恕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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