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於2006/03/26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我們對什一與奉獻之間的關係常常模糊混淆。有些人認為什一就是奉獻的一種,是舊約時代的奉獻,也有人甘脆就把什一與奉獻放在一起,稱之為什一奉獻。但是我們如果詳細查考舊約,就會發現什一與奉獻雖然都是對上帝的供物,但是兩者間也有些差異。什一是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從所有農牧收成中之首先十分之一分別為聖,歸於耶和華,主要目的是要維持以色列人宗教信仰活動所須要的慶典崇拜開銷、聖所專職人員生活支持、以及社區弱勢族群幫補等等的需要。奉獻則包括除了上述這些項目之外的其他所有個人自願的獻祭,如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還願祭、甘心祭等等(申12:6)。什一是按照收成的十分之一(固定比例)獻上以分擔會幕或聖殿正常運作所需的經費。奉獻則是隨自己感動與意願來決定是否要獻上以及所獻上之數額。
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對什一提到兩次,兩次都是針對當代法利賽人將什一扭曲成為避重就輕的藉口或是成為自命清高輕視他人的驕傲。使徒保羅則完全沒有提到什一這件事。有些人主張既然主耶穌批判什一的扭曲,保羅的完全不提什一,這表示什一是舊約時代的律法規定,我們已經在新約時代的恩典時期,我們不需要再有什一了,只要有隨自己意願與感動所獻上的奉獻就可以。有些聖經學者根據保羅在歌林多後書的教導,認為舊約的固定比例的什一分擔已經改為按照收入高低的層次的比例分擔(Graduated-Proportio-Tithe)。這就很像現代許多國家的課徵所得稅稅率是依照收入所得高低來訂定稅率百分比,所得越高的部份課徵較高的稅率。在舊約以色列人農牧時代,貧富差距不大,以固定比例的十分之一來分擔還可以達到均平的效果。到了新約羅馬帝國時期,貧富落差懸殊,則是以收入高低的層次比例來分擔比較能達到均平的效果。(參閱林後8:12)。
在我們目前的情況,除了地方教會以外,上帝也興起了許多宣揚福音的宣教機構(mission-organization) 以及關懷弱勢的福利機構(welfare-organization),這些機構也都需要基督徒的關心與經濟上的支持。為了維持地方教會正常運作所需要的教堂建築物的購置與維修、全職同工的生活支持、崇拜慶典的開銷費用、教育訓練的教材採購、貧病急難的關顧幫補等等,也需要全體教會會友按照自己的經濟能力來比例分擔。除此之外,我們也要按照個人的感動與能力來盡力奉獻支持那些宣揚福音的宣教機構以及關懷弱勢的福利機構等等。
但願上帝賞賜給我們每位兄姊有健康的身心、安定的社會、教育與訓練、幸福的家庭、就職的機會、以及夠用的恩典,好讓我們可以在供應自己以及家庭的生活需要之外,還可以按照上帝所賞賜給我們的經濟能力來分擔教會正常運作所需的經費,並且能依感動與意願來支持宣教或福利的機構。
使徒行傳7:39-60@台北濟南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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