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於2008.09.07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關於忍耐與包容的關係,有些聖經學者主張,兩者都有延長時限與忍受痛苦的含意,可以視其為同義詞來處理。羅馬書三章25節提到,上帝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馬書9章22節也說,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由此看來,上帝對罪人的忍耐與寬容應該是同義詞。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2節勸告我們,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在這裡忍耐與寬容也有很緊密的關係。歌羅西書1章11節保羅為信徒的禱告內容包括:照主榮耀的權能,可以讓信徒力上加力,好叫信徒能夠在凡事上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在這裡忍耐與寬容被並排在一起,應可視為同義詞。保羅在歌羅西書3章12-13節,更清楚的勸告上帝的選民,在彼此有嫌隙的時候,要用忍耐的心來互相包容。
赫克塞瑪牧師 (Rev. Herman Hoeksema) 對上帝的忍耐與寬容有一個很有趣的見解。他的主要根據是羅馬書9章22-23節, “倘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赫牧師認為在這段經文中,上帝在末世要彰顯祂的忿怒權能在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上帝也要在末世彰顯祂那豐盛的榮耀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上帝就在今世歷史中,寬容可怒的器皿,同時為蒙憐憫的器皿忍耐。赫牧師這種將聖經中放在一起的忍耐與寬容硬生生的拆成寬容罪人與為蒙恩者忍耐的解經,看來似乎相當勉強。但是他的看法相當有趣,值得在此向大家介紹。赫牧師主張,寬容 (Forbearance) 是上帝對於罪人公義審判的延後,忍耐 (Longsuffering) 是上帝對於義人施恩拯救的延後。在這個罪人與義人混居的時代,罪人的惡常常讓義人受苦 (例如:法老王的暴政讓以色列民受苦,彼拉多的不公義審判讓無辜的耶穌受苦。)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呼求,耶穌也求天父將這苦杯挪開。但是,上帝為了達到祂操練以色列民族的信心以及為了要完成拯救世人的救恩,就忍耐 (longsuffering) 地看著以色列與主耶穌受苦,而忍住沒有立刻施行拯救,同時,上帝也就要寬容 (Forbearing) 法老王對以色列民的虐待以及彼拉多對耶穌的不義審判過程,而忍住沒有立刻對法老王與彼拉多施行審判。上帝忍心看著並且很痛苦的陪著義人受苦稱為忍耐 (longsuffering),上帝忍心任憑罪人加害於義人,而不立刻介入,拯救義人並審判罪人稱為寬容 (Forbearing)。
個人對於赫牧師這種對於忍耐與寬容的區分解釋雖然不一定很認同,但是也覺得是很有趣的一種區分。但是個人對於赫牧師所主張如此區分的理由是為了在末世義人能夠獲得公義的冠冕,以及惡人得著公義的審判卻不能茍同。個人認為,上帝對義人受苦而不立刻施行拯救,像聖經中所記載的約伯與耶穌的故事,耶穌的受苦很明顯的是要完成普世的救恩,約伯受苦的理由可能也是要教導我們人類理性的有限以及苦難可能是一個人類理性無法完全瞭解的奧秘。另外,上帝對惡人的寬容,最主要的目的應該不是要讓這些罪人在世上惡貫滿盈,將來在白色大寶座前審判時,只有啞口無言的接受上帝的公義審判。個人認為上帝對惡人的寬容,有一個更積極的意義,就是要給惡人創造出悔改而蒙救贖恩典的時空與舞台。羅馬書3章25-26節說,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保羅在羅馬書2章1-5節就很清楚的警告那些沾沾自喜隨便論斷別人而自以為義的人說,上帝並沒有馬上審判他們的罪是彰顯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希望祂的恩慈可以帶領這些自義者悔改。這些自義者如果不知把握這個上帝寬容的恩慈而悔改,就會在末世經驗神在震怒中顯出祂公義的審判。
當我們知道上帝的忍耐與寬容都是為了要向世人彰顯祂那豐盛的慈愛,讓我們在苦難中存著盼望學會忍耐,也要趁著上帝還對我們的罪寬容的時候,把握機會悔改歸回。
使徒行傳16@台北濟南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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