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鞋之家──放棄權利的人
2020-03-05(四)
經文:路得記第四章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
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
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4:7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4: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4: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4: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4:11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4:12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4: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4: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4: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4: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https://bible.fhl.net/new/read.php?chineses=%E5%BE%97&nodic=0&chap=4
圖片:
http://mimaryvee.blogspot.tw/2011/10/boaz-redeems-ruth.html
摘要:本章分段如下:波阿斯按公證手續取得贖產的權利(1~9節);波阿斯在長老們見證下娶路得為妻(10~12節);路得懷孕生子,給拿俄米乳養(13~17節);路得按家譜是大衛王的曾祖母(18~22節)。波阿斯來到城門與至近的親屬討論,但至親依脫鞋的習俗表示放棄這權利。因此,波阿斯便履行了近親買贖的責任。波阿斯娶路得後生了一個兒子,這兒子在以色列的律法下,被視為拿俄米的兒子和繼承人。
默想:「脫鞋」表示放棄權利,讓給對方。這位至近的親屬,他不是沒有得到,而是有這個權利,卻放棄了。他所看見的只是眼前短暫的利益,而失去那永恆屬靈的福份。試比較摩西(出三5)和約書亞(書五15)「脫鞋」的經歷。你是否已將自己的鞋脫下,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生命的主﹖除非你已「脫鞋」,否則你無法服事上帝。
金句: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路得記4:7)
題目:
1. 在別人眼中的路得的表現是?在別人眼中的我的表現是?
2. 路得記是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是一段動人的婆媳關係?還是作者有其他寫作的目的呢?
禱告:
慈悲愛我們的天父上帝:同樣是脫鞋的動作,卻代表著不同的意義,懇求愛我們的天父上帝,讓我們可以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生命的主,享受永遠的福樂!我們這樣祈求跟禱告,都是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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