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7日

創世紀(2) 050317

創世記可能的時空背景

國語

台語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二講 創世紀引言(二)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內容摘要

創世紀寫作的時空背景
創世紀裡的二個創造的故事
創世紀宇宙創造觀的特色
創造與科學

創世紀寫作的時空背景

上週談到:《創世紀》不是歷史文件,也不是科學文件。「科學理論」不是「真理」,只是一個等待被推翻的理論。達爾文的理論最近被推翻,並不是被研究《聖經》的學者推翻,而是被其他的科學家推翻。這推翻的過程是源於科學家有了更新的發現,就是「超級電腦」(註 )。他們以此來與達爾文的理論印證,其結論是:達爾文的進化理論所需的時間太長,沒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說明世界上為何在有限的時間裡出現如此多的物種,故進化論的理論被推翻,其假設不成立。目前,現代的科學家正在架構一個新的理論來解釋為何世界上有如此多的物種(見上週Q&A)

又,《創世紀》是一個「神話」,是上帝藉著猶太人的神話來啟示祂的真理。神話本身是一個表現人類智慧的文體。

《創世紀》完成的地點應是在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也就是在今日伊拉克境內,幼發拉底河(Euphrates)與底格里斯河(Tigris)的兩河流域。猶太文化並非最古的文化,歷史上當地最古老的文化是「索瑪文化」(Shinar),它的首都是索瑪利亞,北方就是巴比倫﹝即今日之巴格達﹞,再北方就是亞述。索瑪利亞西邊是沙漠,往西是巴勒斯坦,再往西南就是埃及。兩河流域含其周邊,又稱作「肥沃月灣」,是最早有文化的地方。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原本住在吾珥,是屬於索瑪文化。亞伯拉罕全家逐漸往北遷移至哈蘭(亞伯拉罕的父親死於哈蘭)。之後,亞伯拉罕再往西南遷移至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是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稱之為「流奶與蜜之地」,但此地遠離兩河流域,在雨量不足時,容易造成飢荒。當大飢荒來臨時,亞伯拉罕又往西南遷移至埃及,因為埃及有尼羅河,有足夠的水源,不易有飢荒。以色列人在埃及住久了,因政治及其它原因,成了奴隸,上帝又差派摩西領他們出埃及。這就是《聖經》形成的時空背景。

猶太人遷移的主因就是靠近水源。但是水也有其可怕的一面,當雨量太大,當時又沒有水利工程,當洪水一來,地面的一切便毀於一旦。水是當時人類生活之依靠,但水又是那麼可怕,這個觀念形成了《創世紀》中「神話」的基礎。

在《創世紀》第1章第2節中記載:「地是空虛渾沌,淵面黑暗」,這兩句的背景就是在大河邊,水若不氾濫,才有生命,水若氾濫,就沒有生命。聖經裡的「渾沌」英文叫「chaos」,意思是混亂、無秩序。「空虛」是指空無一物。《創世紀》談到上帝創造天與地,目的就是要解決空無一物與毫無秩序的問題, 祂所使用的方法就是分隔、分開的策略。舉例而言,家裡衣物亂七八糟,我們就將鞋子放在鞋櫃,衣服吊在衣櫃,這樣家裡就有秩序了。《創世紀》記載上帝在第一至第三日所做的事就是將世界分開u7應該不是世界,而是天地或及它名詞,請與牧師商榷
。分開之後,地上空無一物;在第四日至第七日,創造萬物安置在世界上。經上說:上帝將光與暗分開,在第四日將太陽與月亮分別放在光與暗之中,又將乾與濕分開,然後就在乾地上種植物。我們可稱上帝在前三日的工作叫「亂中生序」,第四至第七日的工作叫「無中生有」。在創造的過程中最美的部分就是「人」,是在第六日造的。

把光與暗分開,把水與地分開,都是猶太人的神話。在索瑪利亞與巴比倫都有類似的神話。這些神話也都有其緣由,並不是憑空想像、東拼西湊而已。猶太人的神話有其特色,與中國人、印度人的神話不相同,但是,上帝使用猶太神話的特點來啟示 祂的真理,是因上帝可以透過這個神話讓我們認識真理。


創世紀裡的二個創造的故事

《聖經》裡有兩個「創世」的故事,第一個記載在《創世紀》第1章第1節至第2章第3節,第二個記載在第2章第4節以後,這兩個故事內容有很多差異,例如在第二個創造的故事中「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 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創2:4-6),這裡所描述的創造天地必須先有水與霧氣,在沒有水以前,大地沒有植物,也沒有人。這裡的背景,是屬於沙漠氣候。因為住在沙漠的人在思考:人為何能存在,他們認為上帝要創造生命以前必要先創造水。所以第二個創世的故事,就描述先有霧氣有雨降下,才有草木,才有人類。

這塊啟發猶太人思想的地區,在《聖經》中稱之為「示拿」,記載在「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創10:10)及「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創11:2)、「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 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裡、放在他神的庫中。」(但1:2),示拿就是巴比倫,亦即為今日之伊拉克。要研究《創世紀》,必須要了解這地區的文化背景,才能了解它的原意,對它的解釋才不至於誤解。若不把《創世紀》當作猶太神話,而用歷史文件的角度來解釋,就容易陷入無謂的爭辯。例如:亞當若不從母胎生出,到底有沒有肚臍等等,對於《創世紀》的爭辯,意義不大。因此,我們在研讀《創世紀》時,更注重:神話文體的啟示,認識人的起源與罪的由來等等的真理,才是比較恰當的方式。

在古代近東考古學者 (ANE, Ancient Near East) 近年來發掘了一些文物,包含了楔形文字,其中有記載了1,600B.C.的神話《Epic of Atrahasis》(註 ),其中描述了兩個重點,第一,宇宙是神創造的,第二,創造之後有大洪水,人類滅絕。

關於洪水的神話,在埃及文化裡有類似的神話,在中國也有,就是大禹治水的故事。到底這是世界真有過一次大水淹沒全世界,還是人類自古就懼怕水?究竟是哪一種原因,不得而知。不過,這個epic(史詩,神話)與聖經的第一個創世的故事相似。

《創世紀》裡第二個創造的故事,則又與巴比倫的神話《Enuma Elish》(註 )類似,它描述了宇宙的起源是混亂無秩序 (chaos)是因為海怪(Tiamat)造成的。有一位「神」(Marduk) 戰勝了Tiamat,Marduk將Tiamat的身體四分五裂,屍體變成了宇宙萬物。而人類的起源又是另一個「神」被殺死之後的身體變成的。此外,巴比倫人非常崇拜光,因此有占星術。他們認為光的來源是Marduk在慶功宴時發射出來的,是神的一部分。巴比倫人將光體當作神來崇拜。

然而《創世紀》與巴比倫神話還是有些不同。第一,上帝創造宇宙沒有戰鬥,第二,光是被造物,其他萬物也是被造物。人雖也是被造物,但有上帝的靈,所以人不需要去敬拜其他的被造物,第三,巴比倫人神話屬多神觀念,而猶太人則是一神觀念。

世界上還有其他的宗教,它們的宇宙觀不盡相同,例如,佛教屬幻想式,他們認為宇宙就是神。 U14此論點完全錯誤.其宇宙觀請見第二講
一些新興的宗教之宇宙觀也與佛教類似。U15因上一句不成立,所以此句也不成立

我們可以看出《創世紀》的特色,其中一項就是「一神論」。全世界的宗教只有猶太人有「一神」的思想。其他地區例如:台灣、希臘等都是多神崇拜。希臘人甚至懼怕沒有將所有神明敬拜完全,又立了一個「未識之神」的牌位來敬拜。

《創世紀》第1章描述這唯一的神,就是上帝,其中所提到的創造,就是這位上帝的創造。 祂先創造天與地,地是空虛渾沌。 祂又把光與暗分開,用「空氣」把水上下隔開,這個空氣我們稱之為「穹蒼」。猶太人的觀念是:天上有很多水,上帝用蓋子把大地蓋起來,上水就流不下來。天降大水的原因就是上帝拿開蓋子,上水流到地上。神學家解釋在《創世紀》中的「天」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屬靈的天 (heaven)(創1:1),另一個是指大自然的天空 sky (創1:3之後),亦即「穹蒼」。在《創世紀》第1章第1節中的包括在「天」裡的靈界有:天使、基路伯(Cherub),還有一群跑到伊甸園來引誘夏娃不安分的天使。「地」則代表物界或自然界。而第1章第3節以後的「天」代表物界的天 (sky)。

《創世紀》裡描述了「墮落」是屬於靈界的背叛。「路西法」(註 )[u18]本來講稿是”早晨之星”,但是英文是"morning star",路西法(light-bearing, light-born)也是晨星,兩者中譯會導至混淆
帶領一群靈界之物與上帝抗衡,引起上帝憤怒,牠們就被上帝趕到地上(自然界)。《創世紀》上記載:「地是空虛渾沌」(創1:2a),也是代表第一次靈界的叛變。保羅曾描述天有「三重天」,但以理也描述天使與魔鬼在第二層天發生戰鬥。而《聖經》對u19是聖經還是創世紀?
這部分省略或是一筆帶過。不過這一部分都是由神學家提出的理論,僅供參考。在《創世紀》中只提到「上帝創造天地」。

當上帝創造天地之後, 祂將光暗分開,將水分開,地就有了次序,這就是科學的來源。科學家在研究科學之前,有一個神話(Theory order in Cosmos),是說世界趨向最大亂度並且滅亡。「cosmos」這個字的意義就是秩序。科學家所努力的,就是把這個秩序找出來。在《創世紀》裡描述上帝是創造宇宙秩序的神,但是科學家認定宇宙的秩序是自然形成。科學的根基在《創世紀》,它告訴我們宇宙是有秩序的,就是根據這個信念,才有科學的研究。(科學的研究始於林奈(Linnaeus,Carolus),他將樹木分類,有針葉樹,有闊葉樹,稱之為分類學。)


創世紀的五個特色


有了以上的觀念,我們可以整理出創世紀的五個特色。

第一,猶太人的一神論,中文稱之為上帝,是在一切之上的神,是造物主(Creator),是一切存在被造物 (creature)的源頭。當我們只在急難時呼求上帝,平時並不尊敬 祂,這樣我們並不把上帝當作至高者來敬拜,是不對的。基督教裡的上帝又更複雜,稱為「三位一體」的上帝。這部分以後再討論。不過猶太人並不相信耶穌就是上帝,認為耶穌褻瀆上帝,遂將耶穌釘十字架是因為耶穌宣稱自己是上帝的兒子;試想,人的兒子是不是人?上帝的兒子是不是神?在猶太人的觀念裡,上帝沒有兒子,是獨一的神,他們由他們的從神學的角度而將耶穌釘十字架。而,基督教神學家在研究《聖經》後,提出「三位一體」(Trinity)的神學思想。

第二,無中生有的創造(creatio ex nihilo),(「creatio」是創造,「nihilo」是虛無,「ex」是出)即無中生有。中國老子的思想也認為「有」是從「無」而來,也就是《道德經》上所說的:「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註 )u22我自己加的
道家認為掛在牆上的畫,我們在欣賞這幅「畫」時,卻不曾注意到背後的「牆」。若沒地,就沒有牆,若無土,就沒地。U23這一段是說”有無相生”的例子,不是說”無中生有”.

土﹝地球﹞存在太空之間,太空就是「虛無」。因此道家認為最大的東西就是「無」,也就是所有的「有」都來自於「無」,包含生命,也屬於「無」,這與科學界的定律:「所有物體會朝最大亂度 (chaos) 發展」有異曲同工之處。U23太空不是無,不是道家說的虛無,又,”虛無”與”無”是兩個觀念,又,因此段的衍義與思想,對道家的觀點的解釋錯誤的,因此不能推衍到”異曲同工”.


第三,日月星海皆被造。這與台灣的民間宗教很大的不同,台灣民間有的崇拜大型的石頭、樹木,甚至把它們當神明看。

第四,光也是被造物。巴比倫人與一些宗教認為光是神,但是猶太人認為光只是被造物。

第五,上帝照顧人類,而不是人供養神。一般宗教都是說人在供養「神」,用三牲來祭拜,唯恐他們的「神」不滿足而來懲罰人類。但猶太人的觀點是──上帝在照顧人類,並不需要人的供養。

另外,上帝是唯一的造物主 (Creator),所有實存之物皆為 祂所造,是被造物 (creature),被造之物永無法與造物主對抗,這是上帝超越物萬物的觀念,也叫「上帝的超越性」。《聖經》u26建議改為創世紀的作者描述上帝居住在極高的天上,人無法去接觸祂,或超越的上帝, 祂的作為讓人看了不自覺會發出讚嘆。這是《創世紀》第1章所描述的上帝。但是到了第2章所描述的上帝與第1章截然不同── 祂時常跟人說話,與人親近,是「以馬內利」(註 ),內駐的上帝。《創世紀》所描述的上帝,一面是具有極崇高的屬性(Majesty),另一面又個是具有難以理解的屬性 (Mystery),讓人無法猜測。猶太人所描述的上帝是又偉大又奧秘的上帝 (Majesty with Mystery),因此我們對上帝的態度是一種敬畏 (awe)。就像我們在欣賞馬友友的大提琴演奏之後,會忍不住起立鼓掌;同樣的,當我們懂得欣賞被造之物時,也會忍不住讚美造物主的偉大 (Majesty)。這是《創世紀》的作者希望我們對上帝的態度,並且希望我們知道我們無法了解上帝的奧妙,對上帝的作為保持靜默。但我們心中很想去了解這個奧妙,這個動機就是「科學」。所以,「科學」並不能「創造」,而是去發現上帝的創造。即使人類可以發現DNA的圖譜,也可以再造人,但只是應用上帝「創造的原則」而已。人類無法無中生有(creatio ex nihilo),只有上帝才能。

故,《創世紀》第一章的重點不是解釋上帝或是 祂的創造;《創世紀》是一首詩 u30創世紀應並不都是詩,請標明詩的範圍,其重點是要我們懂得讚美創造主的偉大,懂得欣賞被造之物的優美。就好像我們在欣賞一幅畫,不去研究它所使用的元素、材料,而是欣賞它的美。也像我們去馬友友音樂會也不是去分析他的身體或是樂器的結構,而是去欣賞他的演奏藝術。當我們讀完《創世紀》第1章,懂得去讚美上帝,那就是《創世紀》作者的目的了。

《創世紀》第1章的目的是要我們欣賞讚美上帝的作為,而忽略很多細節,例如:創造的過程(HOW),不過,關於宇宙的來源是否為大爆炸 (Big Bang)?宇宙的未來是否繼續膨脹而消失?還有水的來源、魔鬼的來源、光與太陽的來源等等,這些都是「奧秘」,在《創世紀》並沒有描述。

所謂的「奧秘」又可分為「永遠的奧秘」與「暫時的奧秘」;「永遠的奧秘」是人類永遠無法明瞭的,而「暫時的奧秘」會隨文明的發展而被人類了解。「科學主義者」相信所有的奧秘都可藉由科學的方法來了解。不過,近來的科學家發現──若有比光更小的元素,沒有科學儀器可以觀察(因為科學儀器都是靠光來分析)。換句話說,對於比光更小的世界,它恐怕就是「永遠的奧秘」了。科學家將之稱為「測不準原理」。另外,光到底是粒子還是波?也是個奧秘,就好像耶穌是人還是上帝?這些都是奧秘。許多很有深度的科學家越深入研究科學,就對上帝更加敬畏,因為他們看見許多奧秘,進而讚美上帝。因此,我們可以說:創造在科學之外,創造乃科學之源。

當我們對上帝的奧秘不清楚時,就用信心來接受,因為「信……是未見之事之確據」(來11:1b),這也是我們研究《創世紀》應有的態度。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