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於2005/12/11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家庭是上帝所設立與祝福的最基本人類社會架構 (創1:28)。根據創世記的故事,最起初的家庭是由婚姻中的一夫一妻以及其婚生子女所組成,也就是所謂的 “核心家庭” (nuclear family)。但是在舊約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不同家庭組成。 “多妻家庭” (polygyny family)始於拉麥 (創4:19),以掃、雅各、基甸、大衛、所羅門都有很多妻子。 “傳宗家庭” (levirate family) 是兄死無後時,弟弟必須與嫂子結婚為其兄留後代 (申25:5)。 “女奴家庭” (female slave family) 撒拉因為不孕而將其女奴夏甲給與亞伯拉罕為妾,並產一子以實馬利。當撒拉自己終於生下以撒以後,就把夏甲及其子逐出家門 (創16:3)。 “女俘家庭” (female prisoner of war family),根據民數記31:1-18,以色列軍人可以將戰爭中的女俘虜娶為妻而組成家庭。 “寡婦家庭” (widow family),拿俄米和路得是由不幸喪夫的婆媳組成家庭 (得1:16)。
從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全世界各種不同的民族與文化都有家庭的社會架構來滿足性與親暱的需求以及養育下一代。但是家庭的組成與功能與角色則因文化與歷史背景而異。在狩獵時代,適婚女性數目遠超過適婚男性,一夫多妻是常見的現象。到了農耕時代,為了密集勞力的需求而有多代同堂 (extended family) 的組織。在工業與商業時代,由於交通便利與都市化現象,核心家庭逐漸成為主流。當我們走入後現代的資訊時代,獨身家庭 (single household)、同居家庭 (cohabitant household)、單親家庭 (single parent household) 與同性戀家庭 (homosexual household) 逐漸將家庭的結構也推向多元化的時代。
從1980年代以來美國的共和黨以 “家庭價值” (family values) 來爭取保守選民的支持。布希總統的2004年總統連任選舉也是以 “家庭” 為勝選策略。但是很明顯的,共和黨與布希的所謂 “家庭價值” 事實上是強調傳統核心家庭的組織,以及反對墮胎、單親家庭、同性戀家庭、雙薪家庭、強調男性為一家之主的極保守主張。
我們除了要鼓勵並支持傳統的核心家庭以外,對於後現代的各種不同的家庭形態也應該加以接納與支持。特別是鰥寡家庭、單親家庭、未婚媽媽家庭、單身家庭、再婚家庭、續弦家庭、失婚家庭等等,我們更應該以教會為屬靈的大家庭來給這些各式各樣的家庭最大的接納與支持。
使徒行傳7:39-60@台北濟南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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