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4日

報答動機

撰寫:蔡茂堂牧師

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在八福的門徒生活倫理教導之後,接著提到他對於十誡的詮釋,從動作的禁忌 (The taboo of motion) 延伸到動機的檢視 (The scrutiny of motive)。緊接著耶穌就談到有關敬虔的議題。猶太人認為敬虔有三大柱石 (Three pillars of Jewish piety):施捨、禱告、禁食 (almsgiving, prayer, fast)。

主耶穌對於這三個敬虔的行為,有相同的教導內容,當門徒在從事這些敬虔的行為時,不要像那些假冒為善 (hypocrite) 的人,故意叫人看見,要得人的榮耀。因為,存著這種動機的人,已經得到他們的賞賜 (paid in full)。主耶穌要門徒選擇在暗中進行這三項敬虔的行為。這樣,天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4, 6, 18)

主耶穌的教導,對於從事敬虔行為者的尋求報答 (reward seeking) 動機,似乎是抱持接納或肯定的態度。主耶穌只是對於他們尋求報答的內容,抱持不同的見解。主耶穌認為,假冒為善者從事敬虔行為的動機,是在於追求別人的看見與榮耀,也就是追求今生的名望地位 (temporary reputation)。主耶穌稱他們是假冒為善者 (hyprocrite)。這個字的希臘文原意是演員 (actor)。希臘羅馬時期的歌劇演員,會戴上各種不同的面具,來表演不同角色的處境與心情。主要的目的,是討觀眾的歡喜。如果有一位男演員是要表演羅密歐與茱麗葉 (Romeo and Juliet) 的愛情故事,他會戴上情意綿棉的面具,把男女主角間之愛情表演得非常逼真,以贏得觀眾的喝采。但是,在面具的背後,這位扮演羅密歐的男演員的心裡,對於扮演茱麗葉的女主角,則是一點感情也沒有。因此,當他傑出的演技,獲得滿堂的鼓掌時,這位男演員,已經得到他企圖獲得的全部報答了。這位男演員,絕對得不到這位女演員的芳心與愛情。

敬虔是我們發自內心對於上帝愛的行為表現。如果我們對於上帝根本沒有愛的感覺,那麼我們所從事的敬虔行為,只是要讓不知情的別人誤以為我們非常敬愛上帝,從而博取他們對我們的尊敬與佩服。那麼,我們就成為假冒為善的人了。我們也永遠無法得到上帝要賞賜給我們的報答了。

如果我們所從事的敬虔行為,動機是發自於對於上帝的愛,那麼,我們期待將來上帝會給我們怎樣的報答呢?一個男孩子如果對於一個女孩子發自內心的愛情而做出種種讓女孩子感受到他對於她真心愛情的各種行為,那麼這個男孩子最期待來自女孩子的報答是什麼呢?豈不是那位女孩子也是發自內心真誠對這個男孩子愛情的回應以及永遠同在、不離不棄、親暱互動、兩人一體的完全合一 (complete unity) 的喜悅嗎?

如果一個男孩子對於一個女孩子所表現出來發自內心愛情所做出的各種讓女孩子感動的行為,但是這個男孩子所期待的,卻不是這個女孩子本身和他更親暱的盟誓合一關係,而是這個女孩子父親的鉅額遺產,或是可以讓他找到更好工作的機會,那麼,我們會認為這個男孩子是把愛情工具化了(instrumentalization of love)。

我們敬虔行為的動機,應該是對於上帝單純的愛。這樣的愛所期待的報答,應該是將來與上帝之間更親密的關係,以及完全的合一的喜悅。這也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為所有門徒在上帝面前的禱告: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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