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son Killed A Lion
W3 2012-02-29 (士14)
經文: 士師記 14:1-4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默想: 參孫迎娶亭拿非利士女子的故事,留給我們一個很複雜的倫理議題。參孫從出生就被父母教導,要成為一生歸耶和華為聖的拿細耳人。但是,當他長大成年之後,卻不聽父母的勸誡,強行要求父母,讓他娶那位非利士女子為妻。在七日婚宴之中,參孫企圖用很難的謎語,來贏取婚宴賓客三十套裡衣與外衣。想不到這些賓客在無法猜出謎底的情況之下,用威脅的方法,逼參孫新迎娶之妻,向參孫用眼淚攻勢,騙取了謎底的正確答案。參孫在賭輸之後,竟然是用暴力的方法,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人,強奪他們的衣服來賠這三十位婚宴賓客。根據本段經文,這事是出於耶和華,為的是讓參孫有機會攻擊非利士人。根據申命記29章29節,上帝的旨意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上帝明顯的旨意,是要我們順服去遵行的。另一種是上帝隱密的旨意,這是完全屬乎耶和華的。當我們的行為是違背上帝向我們啟示的明顯旨意,卻在不知不覺之中,去完成了上帝隱密的旨意時,我們在倫理上,是否還是應該擔負違背上帝旨意的責任呢?從約瑟的十位兄長把約瑟出賣到埃及的故事來看,當雅各去世時,約瑟的十位兄長內心對於自己年輕時把弟弟約瑟出賣到埃及一事充滿自責的罪惡感與害怕。約瑟對於這個事件卻有很清楚的看見與詮適。約瑟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 約瑟順服在上帝隱密的旨意當中,卻很清楚知道,他的十位兄長將他出賣到埃及之行為在倫理上是惡的,不能夠因為自己的惡行,在不知不覺之中,成全了上帝隱密旨意中的美善後果,而將該惡行漂白。保羅也說,我們絕對不能存有作惡以成善的錯誤邏輯思想。(羅3:8)
題目: 參孫身為拿細耳人,卻一意孤行娶外邦女子。然全能的上主,卻仍能使這件事「成就」祂的旨意。試想,你曾有過違背了上主的心意,而上主卻扭轉情勢,反而成就祂的旨意?
3 意見:
神的靈感動參孫,使他大有能力,但他卻沒有被聖靈充滿,他非常體貼肉體,沒有結聖靈的果子。參孫終身作拿細耳人,一般的拿細耳人許願,有一段時間願意從世俗裡分別為聖,來專心事奉神。拿細耳人有三件事是被禁止的:1) 不可吃葡萄 , 和葡萄製品。 2) 不可剪頭髮,因為『頭髮』是順服權柄的記號。 3) 不可接觸屍體。但參孫不顧一切,違反作拿細耳人的規定,不敬畏神。參孫雖然從出母胎一直到離世均是拿細耳人,可惜他的生活與身分十分不相稱。
主啊!是的,我們常常心中沒有主,沒有基督的心,不願背十字架,許多時候我們不遵從聖經教訓,不依從聖靈的指引,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喜歡這樣」!多麼自我中心,偏行己路。甚至,我們常在名義上說是我們是神的兒女,但在生活行為、個人的抉擇上,卻不遵從父神的旨意。求主幫助我們,就像保羅勸勉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藉著聖靈的工作,求神給我們能力,來高舉基督,謙卑自己,背起十字架跟從主,順服神,生活有見證,討神的喜悅,榮耀神。
神的靈感動參孫,使他大有能力,但他卻沒有被聖靈充滿,他非常體貼肉體,沒有結聖靈的果子。參孫終身作拿細耳人,一般的拿細耳人許願,有一段時間願意從世俗裡分別為聖,來專心事奉神。拿細耳人有三件事是被禁止的:1) 不可吃葡萄 , 和葡萄製品。 2) 不可剪頭髮,因為『頭髮』是順服權柄的記號。 3) 不可接觸屍體。但參孫不顧一切,違反作拿細耳人的規定,不敬畏神。參孫雖然從出母胎一直到離世均是拿細耳人,可惜他的生活與身分十分不相稱。
主啊!是的,我們常常心中沒有主,沒有基督的心,不願背十字架,許多時候我們不遵從聖經教訓,不依從聖靈的指引,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喜歡這樣」!多麼自我中心,偏行己路。甚至,我們常在名義上說是我們是神的兒女,但在生活行為、個人的抉擇上,卻不遵從父神的旨意。求主幫助我們,就像保羅勸勉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藉著聖靈的工作,求神給我們能力,來高舉基督,謙卑自己,背起十字架跟從主,順服神,生活有見證,討神的喜悅,榮耀神。
我覺得最被提醒的一點,如同牧師講:「上帝隱密的旨意,這是完全屬乎耶和華的」.我們若行惡事,雖被上帝成就成另外美意.但求主幫助我們,千萬不可以把這等事當作自己功勞.
求主幫助我們知錯與感恩,更要謙卑的來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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