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6日

[和平教會 主日講道集] 啟示錄系列(四十四)白寶座(Great White Throne)

講道內容
講題:啟示錄系列(四十四)白寶座(Great White Throne)
經文:啟示錄二十章7-15節
主講:蔡茂堂牧師
時間:二0一五年五月三日


I、引言:白色大寶座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早。今天我們要看的是,啟示錄所提的白色大寶座。這要我們學哪些功課呢?我們來看一下這個短片:
And when the thousand years are expired.那一千年完了
Satan shall be loosed out of his prison.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
And shall go out to deceive the nations.出來要迷惑列國
Which are in the four quarters of the earth,就是在地上四方的
Gog and Magog,就是歌革和瑪各
To gather them together to battle
叫他們聚集爭戰
The number of whom is as the sand of the sea
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And they went up on the breadth of the earth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
And compassed the camp of the saints about圍住聖徒的營
And the beloved city:與蒙愛的城
And fire came down from God out of heaven就有火從天降下
And devoured them.燒滅了他們
And the devil that deceived them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
Was cast into the lake of fire and brimstone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
Where the beast and the false prophet are,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
And shall be tormented day and night,他們必晝夜受痛苦
For ever and ever.直到永永遠遠
And I saw a great white throne,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
And him that sat on it,與坐在上面的
From whose face從他面前
The earth and the heaven fled away
天地都逃避
And there was found no place for them再無可見之處了
And I saw the dead, small and great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
Stand before God; and the books were opened.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
And another book was opened
並且另有一卷展開
Which is the book of life就是生命冊
And the dead were judged out of those things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受審判
Which were written in the books
這些案卷所記載的
According to their works
照他們所行的
And the sea gave up the dead which were in it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
And death and hell delivered up
死亡和陰間也交出
The dead which were in them
其中的死人
And they were judged
他們都受審判
Every man according to their works
照個人所行的
And death and hell were cast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
Into the lake of fire在火湖裡
This is the second death
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And whosoever was not found
若有人名字沒有被發現
Written in the book of life
記在生命冊上
Was cast into the lake of fire
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這一段經文的結束是說,名字沒有在生命冊的,就被丟到火湖裡
II、歌革和瑪各
在此提到最後一次的世界大戰,並不是在哈馬吉多頓,而是在歌革和瑪各。這是因為撒但在一千年前被綁起來,丟到無底坑裡。而一千年以後,又被放出來,所以才有這一次的世界大戰。
1.千年之後撒但必被釋放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啟20:7)有趣的是,這個「必」是什麼意思?約翰福音提到:「他就離了猶太,又往加利利去。必須經過撒馬利亞。」(約4:3-4)這裡的「必」,跟啟示錄的「必」,有同樣的意思嗎?而馬太福音也提到:「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16:21)這三個「必」是什麼意思?是因為命運下之無奈,還是愛心中之抉擇?我個人覺得是後者。並不是上帝無可奈何,一定要做這件事情,而是他做這個抉擇。
就是因為愛撒瑪利亞人,耶穌選擇上撒瑪利亞去。同樣,也是因為耶穌愛我們,所以他選擇上耶路撒冷去,為我們捨命十字架上。但是,一千年以後,撒但必須被釋放,又是什麼意思?我大膽地詮釋,這是因為上帝也愛撒但。在他被處罰了一千年以後,想再給他最後一次機會,看他要不要悔改。但是很可惜,撒但決定不悔改,所以他又迷惑全世界的人。
2.撒但迷惑地上四方列國
「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啟20:8a)「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賽11:12)四方就是東、西、南、北,亦即代表全部。「叫這光普照地的四極,將惡人從其中驅逐出來嗎?」(伯38:13)約伯記與以賽亞書都提到四極與四方,代表這一次是全球性的,而不是地方性的。撒但要在全世界做最後一搏,他還是不悔改,選擇繼續叛逆、抵抗上帝。
在這張地圖中標示了瑪各,瑪各在聖經中只被提到一次,記載在以西結書,但以西結提到的是北方的瑪各。北方的瑪各跟啟示錄提到的瑪各,是同一個地方嗎?因為這裡又提到是四方,不是北方,所以神學家間就有一些爭辯。
3.歌革瑪各聚集多如海沙
「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啟20:8bcd)在創世記中記載,瑪各是雅弗的兒子。「雅弗的兒子是歌篾、瑪各、瑪代、雅完、土巴、米設、提拉。」(創10:2)他們是在北方。「人子啊,你要面向瑪各地的歌革,就是羅施、米設、土巴的王發預言攻擊他」(結38:2)所以,如果用方向來講,應該只有一方,就是北方,但啟示錄卻不是這樣。所以我個人認為,歌革瑪各代表的不是地理位置,而是一種跟上帝關係的人民心態,是跟上帝敵對、被上帝摧毀的人民,這是歌革瑪各的意思。有很多人以為是方向,以為是蘇聯會引發世界大戰,可是聖經說是來自四方,所以不應該把它解釋成方向,而是一種敵對到底的態度,最後被上帝完全殲滅的一群人,就叫歌革與瑪各。
4.圍聖徒與愛城天火燒滅
他們從四方來攻打上帝的選民。這些上帝的選民,就是當基督千禧年國度臨到時,被耶穌復活的人。這時從四方來的人就把他們圍起來,想把上帝最後的百姓殲滅掉。還有,愛的城就是指耶路撒冷。「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啟20:9)所以蒙愛的城可能是中心,所有復活的基督徒就圍繞著耶路撒冷居住著,享受千禧年基督的統治。可是,從地極四方,撒但就把那些人集合起來,等於要圍殺上帝的子民。他們以為這樣就能得勝。這一次時間很短。他們部署完成後上帝就降天火,他們全都被毀滅,所以這場戰爭可能只維持了幾秒鐘。
用天火燒滅敵人,這並不是第一次。第一次發生在創世記十九章,上帝用天火將所多瑪和蛾摩拉燒滅。「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創19:24-25)有一次,耶穌的學生建議也用這種方法,因為以利亞曾用天火把想抓他的人燒掉。「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路9:54)耶穌制止他們,因為這是上帝最後審判世界才要用的極端方法。
5.魔鬼被扔火湖永遠受苦
最後,上帝一而再、再而三地給魔鬼機會,但是他卻選擇不悔改,上帝只好將他扔到火湖裡,讓他與上帝永遠隔絕。而在他之先被丟下去的,是他的兩個爪牙,一個是獸,另一個是假先知。「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19:20)接下來輪到撒但:「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
其實上帝預備這個火湖,不是為了人,而是為了撒但和他那兩個爪牙。「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 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25:41)可惜,人受了撒但的影響,我們應該叫做間接傷害 "Collateral damage",本來上帝的目的不是要對付人的,他是要救所有的人,要對付撒但魔鬼,但魔鬼就是執意要跟上帝對抗。地獄是為了他預備的,但很多人被拉下去。
III、白色大寶座
繼解釋歌革瑪各之後,現在我們來講大寶座。
1.一個白色大寶座與坐其上者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啟20:11a)這裡說只有一個,所以不是很多個。「白色」代表他是完全地聖潔,「大寶座」代表他很偉大。而誰坐在上面呢?是耶穌。「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太25:31-32)因為:「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2, 27-29)無論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都要醒過來,行善的就得生,作惡的就定罪。
2.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不可見
「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20:11bc)耶穌一坐上寶座,天地都不見了。那是什麼?天地也被審判嗎?「不見」代表什麼?有兩個可能的詮釋,一種是,天地就被火燒掉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彼後3:7,12)有的人說不是燒光,是把天地裡面被罪惡污染的部分燒光。天地只是被淨化,並沒有被毀滅。
另外一個解釋我覺得更有趣,他提到天地不見是因為人的眼睛的問題。因為當基督坐上寶座後,在他的榮耀之下,使得人的眼睛看不見天地。所以「不見」,是指人的眼睛只有看到基督的榮耀,天地跟基督一比較,便看不清楚了。記不記得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耶穌的光一照他,他只看到耶穌的光,便什麼都看不見。「掃羅行路,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甚麼。」(徒9:3,8)因為上帝的光太榮耀了。所以有兩個可能的解釋,一個是「烈火熔盡、天地更新」。另一個是「人子榮光、人眼成盲」。這兩個都有可能造成天地都不見。
3.所有死人寶座前照所行受審
接著是所有的死人都復活,來到寶座前接受審判。「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根據什麼審判呢?根據法院的紀錄。有兩類的紀錄,一類是多數的,這裡中文看不出來,是「許多案卷展開了」,另外一類則是單數,只有一個卷展開了。上帝有一堆卷宗在這邊,也有一本在那邊,就是根據這些案卷來審判。
上帝審判是照你所行的,「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5-6)而且,連傳道人也要被審判,「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每次看到這裡我就很害怕,因為我是傳道人。很多人自以為,已經受洗,奉獻一生,而且還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這樣應該沒問題吧?主說,你是作惡的人。「作惡」就是行為。所以上帝不在乎你的服事,而是在乎你的生活行為。你的行為如果是作惡的,這些侍奉不能抵銷。所以非常諷刺的是,那些在教會裡帶領很多人得救的,卻成了撒但的使徒。講道者很有恩賜,也得到機會,講得大家很感動,都悔改得救,但他是惡人,然後他被下地獄。這個就是這裡警告的。所以我們要記得,最後的審判,是在於你所行的。
4.案卷展開另有一卷憑此審判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案卷展開,然後另有一卷。第一個案卷是複數。我想了一下,至少有三本。至於「另有一卷」指的是單數,就是生命冊。主就憑著這些案卷來審判。「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7:10)「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但12:1)所以但以理書也提到,有兩種案卷。一種是複數的,一種是單數的。等一下我會跟大家解釋這三本到底是什麼案卷。
5.死亡與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
接著是死亡與陰間。「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賽25:8)「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15:26)死亡跟陰間,一般的解釋是,陰間是收留人死後的魂,而死亡則是人的屍體埋藏在墳墓裡面。可是到復活的時候,人要復活,魂跟體都要被上帝復活,才能成為一個人,來到寶座前受審判。
IV、屬靈的功課 
我們要看一些屬靈功課。
1.上主給撒但三次抉擇機會
第一個是上帝對撒但的愛。上帝愛人,也愛撒但。他給撒但至少三次機會做選擇。第一次是給他放到最高的位置,就是上帝的聖山,在那裡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後來,他居然做出錯誤的選擇,被上帝察出不義。「你是那受膏遮掩 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上帝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結28:14-15)所以第一次上帝,讓他掉到地上來。這個時候上帝還沒有完全放棄他。「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12:9)
之後,上帝讓他扮演地上檢察官的角色。記不記得約伯記說,他在地上走來走去,就跟上帝報告,這個人不好、那個人不好。上帝給他這個機會,希望他看到別人不好時,會反省自己的不好。可是撒但只會看別人不好,卻不會反省自己。所以第二次的機會,他只會藉此控告人類,不會自我反省。
第三次的機會,是在他關在無底坑一千年後,放他出來。「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啟20:1-3)
上帝給他最好的恩典,他做了錯誤的選擇;上帝給他反省的機會,他也做了錯誤的選擇;上帝給他最後一次機會,藉由處罰他,希望他知道將來這是很痛苦的事情,但是,體會了一千年,他還是選擇不要上帝。所以上帝只好為他預備地獄之火,之後便不會再被釋放了。「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這是撒但選擇了自己永遠的命運。
2.上主給人類三次抉擇機會
至於人類是不是也是這樣呢?我想是的,人類也是一樣。根據聖經的記載,上帝也給人類三次機會選擇。「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第一次的機會,就跟撒但一樣,是在伊甸園,給他們最好的東西,然後告訴他們,那棵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這代表上帝給他們選擇的機會。選擇聽上帝,還是選擇叛逆?很可惜,人類選擇叛逆。叛逆之後,人就被逐出伊甸園。然後,為了世人,上帝讓他唯一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給人第二次的機會。「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2:4)這個第二次選擇就是,人已經離開伊甸園,也嚐過罪惡的滋味,可是還沒有完全跟上帝隔絕,上帝為了拯救世人,讓他的孩子為人犧牲,期待人是否願意在第二次選擇他?結果,很多人還是選擇不要。我們今天所活的世界,就是第二次機會的時代。上帝盼望每一個人能夠抓著他的寬容與恩慈的機會來悔改。若還是不願意悔改時,上帝仍然給他第三次的機會,就是千禧年之前的大災難。就跟撒但一樣,上帝希望藉由處罰,讓人想想當上帝顯出公義的可怕,然後悔改。結果當撒但從無底坑被放出來以後,地上的人還是聽撒但的,跟伊甸園的亞當完全一樣。上帝說,既然你們一而再、再而三地選擇聽撒但不聽我的,那我會尊重你,所以也把這些人放到火湖裡面去,跟上帝完全隔絕。「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頭上,叫日頭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熱所烤,就褻瀆那有權掌管這些災的上帝之名,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上帝。第五位天使把碗倒在獸的座位上,獸的國就黑暗了。人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頭;又因所受的疼痛,和生的瘡,就褻瀆天上的上帝,並不悔改所行的。」(啟16:8-11)這裡講得很清楚,不悔改就是不悔改。
所以上帝給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機會,人就是不回頭,繼續叛逆。「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這是第二次的死。
3.四卷冊決定人類永恆結局
先前提到的案卷到底是什麼?「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我大膽地說複數的案卷是三本。第一本我認為是自然律;第二本是道德律;第三本是十誡律;另有一卷就是恩典律。
自然律是上帝在創造宇宙的時候,就已經很清楚的啟示。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而且他定了秩序。整卷創世記的重點不是無中生有,而是亂中生序。上帝把空虛混沌的宇宙分開。上帝要的是有秩序的宇宙。「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上帝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科學家根據這個找到很多秩序,就是今天我們科學的依據。所以我們如果會觀察揣摩,就會曉得宇宙不是 "By chance"(偶然),而是有個造物主,應該要去敬拜、侍奉這位造物主。
再來是道德律。上帝除了造萬物並賦予自然律之外,在造人的時候另外加了一個律,就是人跟人之間應該是怎樣的關係才合宜的規範。道德律是人特別有的,叫倫理道德,作為是非善惡的判定。「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所以,人會有應不應該、對不對、是不是的想法。人明明有這個能力,卻會去做自己的良心都會說不對的事情。這是很遺憾的。所以人的心與萬物都顯現出,我們的上帝是一位秩序的上帝。他設下自然律,成為科學的根據。而定了道德律,讓人據以生活。社會集體的道德叫倫理,個人的道德,叫做良心。所以有分社會層面與個人層面。上帝會根據這個審判你。
但是,大自然要揣摩,不一定能了解;而道德律因為大家要討論,也沒有那麼清楚。所以,上帝就更直接的用話語向人類表達出來。自然律與道德律所有人都有,叫做普遍啟示。而特殊啟示就是上帝的話。「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住在這裡,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出24:12)我們有上帝的話,應該聆聽,教導後代。這是律法誡命,應該謹記遵行。
很可惜,上帝用大自然啟示,我們或者不聽、或者聽不懂;上帝又用道德倫理啟示,我們卻做違背良心的事;最後,上帝用明白的話講了以後,我們還是做不來。所以舊約寫在石版上,上帝說這樣不行。新約就寫在心版上,但人還是不行。所以聖經說,因為人有所軟弱,上帝最後只好用一本完全不同的書。因為前三本人都沒有辦法遵守,上帝還是給人機會。
第四本書,就是恩典律。耶穌基督自己死在十字架上。「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羅8:2-3)因為前三本書我們都做不到,所以上帝讓他的獨生愛子為我們完成。我們應該感恩領受,然後悔改相信。所以,一個人,上帝給他大自然的啟示自然律,又給他人際關係的倫理道德律,還給他十誡和整本聖經的啟示,最後給他聖靈與聖經啟示耶穌基督的恩典,已經這樣了,他還是不願意遵行上帝的旨意。上帝也只能根據這四本書所記載的,和你的行為表現,進行審判。所以十誡律與恩典律便稱做特殊啟示。上帝給我們這兩樣啟示,所盼望的,就是希望我們能夠回到上帝的身邊。
4.被扔硫磺火湖第二次的死
最後,不管是撒但還是人,當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絕上帝給的恩典與選擇的機會,上帝只好把他們放到一個永遠跟上帝隔絕的地方,聖經用硫磺的火湖來描述。將被丟到火湖的人,分成四個梯次。第一梯次是海中獸和假先知。「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19:20)第二梯次就是撒但魔鬼,或是那條大紅龍。「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10)第三梯次是名字沒有記載在生命冊的人。「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第四梯次,是死亡與陰間,上帝也把他丟進去。「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這一些,是上帝不要的,完全跟上帝隔絕。
5.創世以來被殺羔羊生命冊
然而,生命冊是什麼?如何寫成?聖經裡面關於生命冊有以下記載:「創世以來被殺羔羊生命冊」。我們來看一下聖經中有關生命冊的教導。「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這是啟示錄最後一節看到的。可是在啟示錄三章說:「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3:4-5)這個就嚴重了,原來生命冊會被塗抹。哪些人的名字可以繼續在生命冊上面?就是你靠上帝的恩典、過聖潔的生活、與主同行、過得勝的生活來勝過罪惡的人,這樣生命冊上就能保有名字。「又任憑牠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牠,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啟13:7-8)這裡又提到剛才我說的創世以來被殺羔羊的生命冊,而我們的得勝不是因為我們厲害,而是因為上帝早就預定,在創世以來寫了名字。這本生命冊之所以有效,是因為羔羊流了寶血,讓上帝所預定的,成為有效的一本書。然後我們用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的恩典,我們就靠聖靈過得勝的生活。
所以這三個是同一件事情。只是天父做的、聖子做的跟我們表現的,這三個都在上帝的愛的旨意裡面。所以我認為這是創世時天父的定旨,既往中耶穌的順服,當代中聖靈的保護。三一上帝所給我們的恩典,我們的名字就被記載在生命冊。將來最後的審判,就根據這個審判。只要你的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你就能享受上帝永遠的恩福。
V、結論:為名記在天上歡喜
耶穌曾經有一次差派使徒出去,結果,十二個人不夠,後來又招了第二批七十個人,派他們出去服侍、傳道、醫病、趕鬼。「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10:17-20)這七十個人回來後好高興,因為他們一講,鬼就跑掉;醫病,病就好。他們向耶穌報告,說:「你的名字很好用,只要講你的名字,鬼都跑光光,效果很好。」耶穌說:「不要為這高興,要因為你的名字記在天上才高興。」我剛才提過,傳道人可能覺得自己什麼都很好,但名字有沒有在生命冊上?沒有的話,你做的那些事都沒有用的。所以我覺得,上帝在意的是,你的名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而不在意你在世上活得多風光,為上帝做多少事情。上帝認為這樣很好,但並不夠,不要做了很多事情,結果名字沒有在生命冊上。啟示錄第三章寫到,因為你依靠聖靈的恩典、穿白色衣服、過著聖潔的生活。把自己保守在恩典裡面的人,你的名字就會在生命冊上面。所以不要以為,上帝已經寫了,不管我怎麼胡搞亂搞,反正我的名字在上面,就安全了。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真正的恩典,必須是一直跟隨著主,直到最後審判那一天,保守自己一直在主的恩典裡面。也就是說一直在基督裡,你才能夠進入生命冊。不是權柄能力、顯赫功績,而是天上名記、與主親密關係。
我們低頭來禱告:「感謝主,你不只幫我們啟示了科學的自然律,人間倫理的道德律,更啟示了十誡,以及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恩典。求主幫助我們,願意感恩、領受這個恩典,靠主與聖靈的力量,過聖潔、與主親近的生活。當主再來的時候,每一個人可以發現名字在生命冊裡面,我們是被你接受的。感謝主,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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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6/06/2015 05:05:00 下午 張貼在 和平教會 主日講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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