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9日

利17/18

利未記17:7
W1 2009-10-19 (利17:1-18:30)

經文:利未記 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默想:
耶和華很清楚的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他們所被帶領出來的埃及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他們所被帶領進去的迦南人的風俗。保羅在羅馬書12章也勸告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這個世界對我們有一定的影響力,我們必須接受聖靈的更新來變化我們的心意,才不會被這個世界壓到他的模式裡面去。求主保守我,不被周圍的風俗壓入他們的模式當中,而會察驗上帝純全善良可喜悅的旨意,好讓我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來討你的歡喜。


題目:
你對於血是生命的說法有何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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