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一) 樂活讀經 羅馬書第4章 因信而恢復關係
標題:因信而恢復關係
經文:羅馬書第4章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4: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4:20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4: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https://bible.fhl.net/new/read.php?id=28024&nodic=0&m=0
圖片:
https://assetsnffrgf-a.akamaihd.net/assets/m/1102009454/univ/art/1102009454_univ_lsr_xl.jpg
金句: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3-25)
摘要:
保羅透過亞伯拉罕,這位以色列的首位族長,探究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他何時開始被上帝稱為義?亞伯拉罕並非在接受割禮時才被稱為義人,而是因他相信上帝時,上帝就稱他為義人。他因著信,盼望上帝對他的應許,即使年邁已經無法生育,仍沒有懷疑上帝的應許。基督徒則是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而被上帝稱為義。
默想:
經文中不管是亞伯拉罕、大衛或是摩西,其實都在告訴我們,他們的生活經驗中,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才是核心,他們不在與上帝的關係之外,尋找日常經驗中的其他依靠。歌羅西書1: 20,保羅把人和上帝的關係說得更清楚一些,上帝藉著耶穌基督,使一切受造和上帝和好,似乎回到伊甸園未犯罪之前,人不躲避上帝,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大地自然生物都有親近合宜的關係。
題目:
1.自己和上帝的關係,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只是自己和上帝和好而已?還是一種自己與上帝、自己與自己、自己與人(包括社群)、自己與自然萬物的和好關係?
2.亞伯拉罕信心的特點是什麼?我們如何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
禱告:
亞伯拉罕的上帝,也是我們的上帝,請幫助我們從祢得到救贖,能與祢建立美好關係,並使我們有力量修復與人的關係、與大地萬物的關係。讓我們能活出一個自由又和諧的人生,並善盡管理世界的職責,如此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標題:因信而恢復關係
經文:羅馬書第4章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4: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4:20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4: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https://bible.fhl.net/new/read.php?id=28024&nodic=0&m=0
圖片:
https://assetsnffrgf-a.akamaihd.net/assets/m/1102009454/univ/art/1102009454_univ_lsr_xl.jpg
金句: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3-25)
摘要:
保羅透過亞伯拉罕,這位以色列的首位族長,探究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他何時開始被上帝稱為義?亞伯拉罕並非在接受割禮時才被稱為義人,而是因他相信上帝時,上帝就稱他為義人。他因著信,盼望上帝對他的應許,即使年邁已經無法生育,仍沒有懷疑上帝的應許。基督徒則是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而被上帝稱為義。
默想:
經文中不管是亞伯拉罕、大衛或是摩西,其實都在告訴我們,他們的生活經驗中,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才是核心,他們不在與上帝的關係之外,尋找日常經驗中的其他依靠。歌羅西書1: 20,保羅把人和上帝的關係說得更清楚一些,上帝藉著耶穌基督,使一切受造和上帝和好,似乎回到伊甸園未犯罪之前,人不躲避上帝,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大地自然生物都有親近合宜的關係。
題目:
1.自己和上帝的關係,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只是自己和上帝和好而已?還是一種自己與上帝、自己與自己、自己與人(包括社群)、自己與自然萬物的和好關係?
2.亞伯拉罕信心的特點是什麼?我們如何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
禱告:
亞伯拉罕的上帝,也是我們的上帝,請幫助我們從祢得到救贖,能與祢建立美好關係,並使我們有力量修復與人的關係、與大地萬物的關係。讓我們能活出一個自由又和諧的人生,並善盡管理世界的職責,如此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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