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勵馨與您相約凱達格蘭大道靜坐,讓政府與媒體正視我們的聲音,守護我們的孩子!歡迎民眾直接在凱道上尋找勵馨的旗幟和帳篷,現場我們會發放白玫瑰花及兒保手冊《大野狼看招》。 925白玫瑰運動,風雨無阻,我們不見不散! | 勵馨基金會與正義聯盟,在925「司法配不上純潔的小孩 全民站出來」搶救受性侵的孩子集會前夕,召開記者會,勵馨執行長紀惠容(左)提出三項司法改革訴求;連「宅神」朱學恆(右)都站出來相挺正義聯盟無私的行動,圖中為正義聯盟發言人EVA。 | | 勵馨等民間團體,將白玫瑰排成一個愛心,象徵小孩的天真與純潔,不容大人世界任意濺踏。 | 近30萬人網路族群抗議性侵兒判決不公,9月25日即將從虛擬走向實體集會活動,主辦單位「正義聯盟」將在當天傍晚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辦「925白玫瑰運動集會」,以親子為主軸,感性溫柔力量聚焦,要求司法改革。 「正義聯盟」匯集了網友的力量,凸顯司法判決已悖離社會正義、保障性侵兒司法權益的急迫性。不同於一般遊行抗議活動,「925白玫瑰運動集會」以孩子為主軸,將以歌聲取代口號,以祝福取代謾罵抗議,以群聚集會方式展現全民理性溫柔的力量,疼惜台灣孩子在司法體制所受的苦難折磨。 「正義聯盟」發言人Eva表示,白玫瑰花象徵著孩子的純潔,而輕判、誤判等司法不公則像玫瑰花的刺,深深地刺傷每個父母的心。「925白玫瑰運動」代表30萬人的聲音,沒有政治目地、正義請命、要求司法改革。「正義聯盟」呼籲更多民眾明天站出來,別讓更多孩子成為下一個受害者。Eva坦承,自公開活動以來,自己遭到很多壓力,曾想過不要出席今天的記者會,但是她還是願意挺身而出,她相信,「925白玫瑰運動集會」只是第一個行動,日後一定會持續推動司法改革。 | EVA(右四)在記者會上悲從中來,表達近30萬網友的連署伸援,是單純對司法輕判性侵者表達不公,希望不再有孩子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 被媒體及部分民眾稱為「宅神」的朱學恆,也以一個爸爸的立場到場支持,他看到「正義聯盟」是來自非專業的民眾組成,不如一般政黨或專業團體有很多資源、組織性地規劃舉辦記者會,「925白玫瑰運動」是一群沒有辦大型活動經驗的民眾參與討論而產生。朱學恆表示,「925白玫瑰運動」將傳遞出更多熱情,以柔性的憤怒,讓台灣司法有更多改變。 長期關心性侵兒的勵馨基金會肯定如此感性溫柔的人民力量,以協辦單位參與,勵馨基金會即便以台灣社會現況,可能無法達成人民想要的潔西卡法案或梅根法案,但司法系統問題仍可優先改進。近日揭露的判決凸顯司法審理系統,出了很大的問題。讓許多年輕無生命經歷的法官獨自承擔審理大任,而他們的養成系統,讓法官拘泥法條、咬文嚼字,此種毫無生命經歷、不食人間煙火或說孤立的自由心證認知審理系統,當然與庶民百姓的經驗法則產生嚴重落差。 因此,勵馨基金會提出三項司法改革的呼籲:盡速通過『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淘汰不適任法官;設置專家證人制度;仿效日本的司法院系統,建立「公民參審制度」,讓法官不必獨自承擔審理重責等三項訴求。 | 就在今天9月25日,勵馨基金會和正義聯盟將與支持的民眾,手持白玫瑰、在凱道上靜坐,以柔性的力量,讓司法有更符合民意期待的改變,邀請大家同來參與。 | 「925白玫瑰運動集會」自9月初發起以來,陸續接受到社會大眾熱烈響應,台北市大都會衛星車隊行銷部經理吳毓耕表示,9月25日下午4點至6點,在台北車站東三門斜對面(捷運台北車站M3入口旁,天成飯店西側)設置免費接駁計程車載送民眾前往活動現場。另外,如:知名律師黃珊珊及數位愛心人士捐贈金錢以添置集會所用白玫瑰;知名親子網站寶貝家庭親子網Babyhome號召網友親自參與,另有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婦女、兒童團體共同響應,及一些知名藝人將到場支援。活動當天將以歌曲「記得我們有約」作為應許孩子的承諾,日後續仍將持續關注,創造孩子安全成長的環境。 正義聯盟「925白玫瑰運動集會」注意事項 集會時間:2010.9.25 18:00∼22:00 集會地點: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 (總統府前) 相關訊息請上勵馨臉書,網址: http://www.goh.org.tw/facebook 或請詳閱正義聯盟網站http://www.xteam.tw *∼*∼*∼*∼*∼*∼*∼*∼*∼*∼*∼*∼*∼*∼*∼ (1)活動的穿著,以黑色上衣、長褲為主,當然大家希望孩子穿白色上衣代表聖潔,我們也覺得非常有意義,所以當天孩子的穿著,大家方便就好 (2)建議如果可以的話,每個人可帶著一個小手電筒,照著手中的白玫瑰,讓聖潔的白玫瑰,發散著溫暖的光芒。 *∼*∼*∼*∼*∼*∼*∼*∼*∼*∼*∼*∼*∼*∼*∼ 注意事項: (1)我們的活動以柔性訴求,謝絕任何政治目的。 (2)請務必牽好您的小孩,平安參加,平安回家! (3)愛我們的孩子,也愛我們的環境,請勿棄置垃圾! (4)請自備礦泉水,雨衣或雨傘。 (5)遵守和平紀律原則,聽從總指揮或糾察員之指示。 | 回本期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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