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研發部 美國國務院於美國時間6月14日公布今年度「美國2010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IP Reports),將台灣評等列入第一級名單,顯示台灣人口販運防制工作有些進步;然來自東南亞及中國大陸的移工被虐待事件仍層出不窮,仲介集團性的拐賣人口、強迫勞動和性剝削仍是不斷發生的在我們的週遭發生。關心此議題的民間團體所組成的「反人口販運聯盟」與立委黃淑英、吳育昇,於6月1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此議題提出評論與建言。 | 反人口販運聯盟記者會,左起勵馨基金會副研發長伍維婷、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促進會秘書長蔡順柔、立法委員吳育昇、立法委員黃淑英 | 民間團體推動之『人口販運防制法』自2009年立法並在6月1日正式實施,而本次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將台灣評列為第一級名單,主要肯定於台灣政府部分單位與民間團體願意共同打擊人口販運問題。然而在專法通過、實行滿週年的今日,政府各單位在執行力、執法人員的素質與訓練等,仍有許多待補強之處,一般民眾甚至執法人員歧視被害人的狀況依舊,台灣的人權形象也一再的被單一事件重創。為此在台灣評等調升之際,「反人口販運聯盟」比照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問題報告的評等方式,以民間團體在第一線實際接觸並提供被害人保護服務的經驗,針對台灣政府各級單位分別進行對加害人起訴、被害人保護、及預防(教育訓練)等三個面向,共同進行相對評比並提出建言。以下公佈台灣政府部會人口販運工作評等報告結果。 本次司法院榮登聯盟評比的榜尾,各項評等均列入第三級。源由相關案件的司法程序處理常過份冗長緩慢,審判中也常出現法官對人口販運議題理解不足、對被害人態度不佳的情形。更甚者有法官審判中以「司法獨立審判」為由,漠視檢察官和司法警察的鑑別結果;甚至出現將被害人的基本資料曝光詳載於司法文書等狀況。故聯盟決議此次將「象牙塔獎」頒給司法院,期待該單位能早日重新審視人口販運問題之嚴重及己身責任之重大,提出改進方向。 移民署於在加害人起訴、被害人保護、及預防有些許進部,獲得第二級以上評比。在被害人保護上,該單位接納民間團體及人權人士的建議,對通報的案件積極偵辦;在對收容所管理改善(如清查所內可能的被害人、協助收容人索回仲介扣款)、及設置人口販運被害人庇護所等,也有比去年更進步的措施。因此移民署是聯盟共認的「最佳進步獎」。 法務部與警政署共列第二名。雖然部分檢察官對人口販運的觀念有明顯的進步,但至今仍有地檢署對人口販運認知不足的狀況(如台中地檢署)。 勞委會在本議題上為重要單位。至今推出的「1955」24小時專線外勞的求助管道、及外籍勞工權益的宣導,雖有進步,但其實質效益並未確切落實;同時在對查察員教育不足、地方政府執行素質不一、被害人保護不足、仲介考核及退場機制上尚未落實等,依舊問題重重。故此次聯盟共同將「原地踏步獎」頒給勞委會,期待該單位能效法移民署的進步精神,在明年迎頭趕上。 地方-各縣市政府社會局:長期居留在台灣但尚未取得身分證的被害人,在回歸社區時的相關協助與輔導是地方社政單位的責任;本次聯盟特別點出基層社政單位的職責,期待各地社會局能更主動的為被害人提供服務。 另外在各國駐台辦事處對反人口販運議題的處理方面,聯盟公評以泰國駐台辦事處最積極,其次為印尼、菲律賓;而越南辦事處對本國人口在台遭販運的防制及協助都是最消極的。人口販運問題需透過跨國合作,才能有效自源頭防制;故聯盟也在此呼籲越南政府重視本國人口被害情形及保護被害人事宜,合作共同打擊犯罪集團源頭。 聯盟訴求: .勞委會、內政部應提出國家完整青少年就業政策。 .教育部應重視國、高中生之職涯規畫與職業準備課程。 .勞委會應加強少年就業勞動條件的檢查。 .徵求愛心雇主,對勞動市場競爭弱勢的少女給予就業協助。 台灣在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實施已滿週年的今日,我們期待相關各部會單位能更多傾聽被害人的聲音,並持續增加與民間團體的合作與經驗交流。讓台灣在國民所得提升、努力邁向已開發國家之列時,人權的觀念也能隨之提升,展現我們更強的決心和更多的實際行動,堂堂邁入文明國家之列。 「反人口販運聯盟」成員有:婦女救援基金會、展翅協會(原台灣終止童妓協會)、勵馨基金會、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好好屏東縣婦女權益發展促進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希望職工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 (本文執行編輯/曾僑慧) 回本期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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