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3日

[和平教會 主日講道集] 基督徒的債

講道內容
講題:基督徒的債
經文:羅馬書一章14-15節
羅馬書十三章8-10節
主講:商正宗牧師
時間:二0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I.引言:一般人的債.基督徒的債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看到今天的題目,有人或許會感覺到疑惑,當基督徒這麼慘啊!沒當基督徒前已經有銀行的房子貸款、學業貸款……,還要欠這個人情債、那個債、這個債。當了基督徒之後,還要加上基督徒的債。

II.本論
1.經文裡的債-原文opheilo-應盡的責任義務
一般的債是自己的,需要由自己負擔,這種債是因著我們生活上的需要而產生的。但在聖經上面講的基督徒的債卻不是指這些。保羅在羅馬書是用一個特別字表示「債」的意思,不是我們欠人家現有的一些東西:錢財、物質、人情、親情、……等等這些債務。在新約原文裡面,債這個字叫作opheilo。這是說「債」是一個義務,一種責任。不是你欠人家錢、人情,或者是親情等等。而是上帝給你應盡的責任,應盡的義務,這就是基督徒的債。所以在我們的生活裡,在家當父母、當兒子的,有我們應該盡的責任,那是你的債。在公司、在學校、在商業場所,你也有身為一個基督徒,上帝交給你,應盡的責任、義務,那就是你的債。在聖經裡,保羅告訴我們「基督徒的債」就是指這個,這是上帝交托給我們應該負的責任。
在聖經裡,耶穌說了一個比喻,有三個僕人,主人出國前交待他們,一個給五千、一個給二千、一個給一千。一段時間之後主人回來了,這個領五千的僕人說:「主人請看,你給我五千,我又賺了五千,現在有一萬元,還給您。」那個領二千的僕人也說:「主人請看,你給我二千,我又賺了二千,現在有四千元,還給您。」惟有這個領一千的僕人,他不但沒有去賺錢,還講了很多理由。「主人我知道您是很嚴格的人,在沒有撒種的地方,您要收割。……」可是這個主人不買帳,反而對僕人說:「你這又懶惰又不忠心的僕人。」為什麼主人這麼說?因為他沒有盡到一個僕人,完成主人交待他的責任,就是去賺錢、去工作。因此主人說:「你不會作生意,至少把這個錢放在銀行生利息。這樣就盡到你的責任。」所以,將來上帝是祝福,或是刑罰,就是當我們活著,做一個基督徒的時候,我們有沒有盡到上帝交給我們的債(責任、義務)。做一個學生,有他應該盡的責任,做一個老師、一個醫生、一個生意人、一個家庭主婦、一個父母親、一個基督徒,都有我們應該盡的責任,我們努力去盡的時候,就是還了上帝給我們的債。
記得不久之前,我的一位醫生朋友,他的太太是以前台大醫院護理部的部長,她送給我一本書。那本書是關於一位白教士的故事,他是外國的宣教士,在馬公醫院裡面,三十幾年的時間,一直看護著麻瘋病人。書中收編了他寫的文章,以及紀念他的文章。我特別注意到他的生平介紹,他說他在年輕的時候被上帝呼召,主耶穌選召他來到台灣。於是他來到馬公,在當地醫院特別去關懷這些麻瘋病人,三十幾年如一日,有一段時間我們一起在麻瘋協會理事會裡成為同工。我去拜訪他時,看到他在一個小小的房間,為一位麻瘋病人治療、換紗布。那個病人的身體已經潰爛,但是他還是用快樂的心,一面跟這個病人談話,一面清潔病人的傷口。他不只是在醫院裡面幫助病人,還常常去這些病人的家探訪,詢問他們是否缺乏什麼?有什麼需要他就去幫助他們。所以在他過逝時,馬公為他立了一個銅像,紀念這位關懷麻瘋病人的白教士。我曾問他說:「你這三十幾年,每天面對這些病患、那些潰爛的人、那些受傷的麻瘋病人,你不會感覺到厭惡嗎?」他說:「不會,因為這是上帝交給我的債,我應該去還的,還這些病人的債。所以我像保羅一樣,很樂意來做這些事情。」保羅也告訴我們說:「你不樂意,這個責任也已經交給你了。所以,你要樂意去作這個。」基督徒的債是你要用快樂的心,服侍上帝的心去服侍人,在聖經裡這個債是神的祝福。所以當你信耶穌,成為基督徒以後,保羅說:「你就負起這個債。」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在各行各業裡,我們的工作岡位上,就是在盡上帝交給我們對人、對所做的事情的責任、義務。
2.福音的債
在羅馬書有兩處特別強調,基督徒一生要還的債,重要的債,有兩個。第一個是羅馬書第一章14-15節:「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這是什麼的債?羅馬書是保羅想到羅馬傳福音,去還這個福音的債而寫給羅馬基督徒的信。基督徒蒙召以後,第一個重要的債就是去傳福音,去還這個福音的債,這也是我們的責任,我們的義務。不管你喜歡不喜歡,有空沒有空,這個債你一定要還,這個責任你一定要盡,這個義務你一定要盡。所以保羅不論在自由的時候,還是被關在監獄裡面的時候,被逼迫的時候,他都在還這個債,他的一生就是要還基督交給他傳福音的債。因此身為基督徒,我們一生當中,沒有向任何一個人傳福音,帶領人信主,就是虧欠神,違背神的旨意。
我們知道非洲一個偉大的宣教師──史懷哲先生,在台灣有一位陳五福長老,是位眼科醫生,他組織了一個史懷哲之友。我參加後,看到史懷哲的傳記,他真是一個偉大的宣教師。他在三十歲時,已經得到哲學、音樂、神學三個博士學位。但是後來上帝選召他,要他去非洲,那個沒有人願意去的地方去傳福音,去還這個福音的債,他就為此花了六年的時間念醫學,得到醫學博士學位。他本來可在故鄉德國的一個神學院裡面當院長,他的地位非常崇高,並且他對巴哈的音樂,特別是管風琴,更是一個權威。他有很好的前途,有燦爛的明天,他可以住得很好,吃得很好,待遇很好。但是當他聽到上帝告訴他說:「你要去非洲還福音的債。」他就把這些都奉獻給上帝,到非洲傳福音,甚至死在那個地方。他在當地服侍,遇到經費不足時,就回到他的祖國開音樂會,演奏巴哈管風琴的音樂,得到的收入,再次拿到非洲進行醫療傳道的事工,去還這個福音的債。他在傳記中寫到他為什麼去非洲傳福音。他說有一個早晨,他醒來時聽到一個聲音,說「你不應該只有享受目前我給你的這些福份,當作你應該得的東西,你必須獻出你所得到這些我給你的恩賜,來回饋人類,回饋這個世界,回饋需要的人。」在他聽到這個呼召之後,後來上帝要他到非洲去,他就把他一切所有的,為了這個目的而奉獻,後來甚至死在非洲。當上帝選召我們成為一個基督徒時,我們便承接了一個很重要的債,就是「你不傳福音,你就有災禍了」。好像保羅所說:「因為這個責任已經交給我了。」聖經裡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而在使徒行傳中,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被揀選的時候,上帝也對他說:「你將來要為我作見證,去許多的地方,在這個世界,在許多人的面前,為我作見證。」「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9:15-16)保羅被選召作一個基督徒時,就是開始去還這個債,他的一生就是完成上帝給他的這個責任,這個義務。同樣,我們作一個基督徒,在我們的生活裡、生命裡,傳福音是我們應盡的責任,不管我們在什麼地方,做什麼工作,有什麼樣的地位,傳福音是還上帝交給我們的債、責任、義務。所以保羅說,當我們還這個福音的債的時候,就會讓人與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上帝的救恩,上帝的恩典。因此傳福音不是一個重擔,而是一個喜樂的事情,一個蒙祝福的事。記得我剛來和平教會時,老牧師介紹我認識一對約六十幾歲的夫婦,他是大學的教授。老牧師特別介紹教授的太太,他說:「這位姐妹在我們教會非常不得了。」我問:「為什麼?」老牧師說:「在這間教會,有十幾個人都是她引領來信耶穌的,破了和平教會的記錄。」她的子孫現在還在我們教會聚會。不但她的媽媽信主,她的家庭信主,她的子孫也信主。她身為一個大學教授夫人,大家都以為是高高在上,但是她卻很謙卑,每個星期都去拜訪她想帶領的人,為他們禱告,最後帶領他們來到教會受洗。我便問她說:「身為一個教授夫人,過得很好,你為什麼要做這些事,為什麼要這麼辛苦?」她說:「不是,我做一個基督徒,上帝說:『你要去,往普天下傳福音,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他們施洗。』我要還這個福音的債。」所以保羅才勸誡我們,要還的就是這個福音的債。如果我們沒有還,我們沒有在得時、不得時都傳福音,我們就虧欠了神的恩典,虧欠了神的愛,虧欠了神所交託給我們的責任,我們的義務。
3.愛心的債
第二個債就是愛心的債,「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8-10)我們能夠還福音的債,最重要的動機就是愛心,若沒有愛心,就沒有辦法去傳福音,因為你不會關心別人他的靈魂是否沉淪。所以愛心是我們基督徒做事的原動力,上帝的愛催逼我們,讓我們去還這個福音的債,讓我們去做,無論在家、在教會、在社會,我們做一個基督徒應該去做的事,樂意去做的事,應該盡的責任,應該盡的義務。所以保羅說:「我們要還福音的債,更重要的是要還愛心的債。」所以說,你不要欠人什麼,惟有愛心、愛人如己這個債,你一定要還。有愛心我們才能還這福音的債。史懷哲在他的傳記裡面,他寫了一段分享,「我常常跟這些所謂熱心的基督徒展開了很艱苦的舌戰,聲嘶力竭。」因為當時他要去非洲時,所有人都說:「那些人沒有用,朽木不可雕,你傳福音也沒有用。」但是他還是去了。他說:「這些人不相信上帝給我們的愛,能夠改變一個人的生命,改變一個人的人生,改變一個人的生活,改變社會,改變國家、文化。」他覺得很奇怪,基督徒常常講愛,卻不知道什麼是上帝真正的愛?正是這個愛心催逼我們去傳福音,這個愛催逼我們去盡我們的責任,無論在哪一個地方,無論在哪一個岡位上,是我們應該盡的,應該做的。在台灣同樣也有很多偉大的宣教師,可能年輕的人都不知道,好像巴克禮博士,他是英國皇家學院的院士,比我們中央研究院的院士的地位更高。但是上帝在他十六歲的時候呼召他,說:「我要用你去傳福音。」他就奉獻自己,從那天開始,他每一年與上帝簽立奉獻契約書。結婚之後,他也帶他的太太一起簽名。他說:「我們願意將我們的一生奉獻給主,為傳福音之用。」他在台灣多久?六十年。他把他的一生奉獻給台灣,他是何等地愛我們台灣人,何等地愛我們這片土地,愛我們這個國家。沒有愛心,他沒有辦法在這裡待六十年,在那個當時尚未開化的台灣。他在二崙那裡,為了建堂的事情被人潑糞,堂堂一個博士,一個英國皇家院士,他卻笑著說:「你把這些潑在我這個外國人身上,又不會讓我長大。你應該把這些撒在土地、菜蔬上面,這樣它們會長大。」何等寬大的胸襟。他死後選擇埋葬在台灣,在台南的教會公墓,在那裡一排八個,都是台灣初代教會的宣教士,他們一生都奉獻給台灣,把他們的生命奉獻給我們,沒有這些人,就沒有我們今天可以坐在這裡享受這個禮拜,我們沒有機會享受神的愛,神的救恩。因為那些人奉獻他們的一生,奉獻他們的生命,奉獻他們的愛心,才有我們今天可以成為基督徒,享受神給我們的恩典。所以,保羅說,我們做一個基督徒,我們應該盡的責任,應該盡的義務,就是還愛心的債。
在北部第一位宣教士馬偕博士,他的傳記中寫了一首詩──最後的住家,「我全心所疼惜的台灣啊,我的青春攏總獻給你。我全心所疼惜的台灣啊,我一生的歡喜攏在此,我在雲霧中看見山嶺,從雲中隙孔觀望全地,波浪大海中遙遠的對岸,我意愛在此眺望無息。
我心未通割離的台灣啊,我的人生攏總獻給你,我心未通割離的台灣啊,我一生的快樂攏在此,盼望我人生的續尾站,在大湧拍岸的響聲中,在竹林搖動的陰影裡面,找著我一生最後住家。」
他一生何等地愛我們台灣人,為了神的緣故,為了我們的緣故,他奉獻他的一生,娶台灣人的太太,死後埋在淡江中學的後面,選擇台灣人的墳墓,他為什麼能夠作這些事,就是因為神的愛催動他,來台灣作傳福音的工作,完成神所交託給他福音的債、愛心的債,用他的一生完成神的旨意。同樣,我們作基督徒時,神也要求我們要透過我們的工作、生活、所作的一切,還這福音的債、愛心的債。
III.結論
一位基督徒醫師的典範
最後,我要提到一位在羅東的基督徒眼科醫生──陳五福長老,他組織了一個史懷哲之友,我也是其中的一員。我與他接觸時,受到很大的感動。他當醫生不是為了賺錢,他特別關心那些視障的人,他們的生活很辛苦,找不到工作。所以他就出錢、出力幫助這些視障的人,訓練他們從事按摩的工作、或是其他的工作,使他們能夠自力更生,使他們能夠因著他的愛心,得到福音,得到神的救恩。所以,他引領很多人信主。
當時蔣經國總統曾邀請他擔任宜蘭縣的縣長,但是他說:「不是,上帝要我去做的,不是當縣長。上帝要我做的是去當醫生,來幫助這些視障的人,這些眼睛看不到的人,這是我的債,神給我的債,我要還祂。」他一生就是這樣。當史懷哲死的時候,他的墳墓有一個十字架的墓碑,是用木頭做的。後來,墓碑用剩的木頭被製作成好幾個十字架,陳五福長老送了一個給我。每當我看到這個十字架,就會想到史懷哲博士,也想到這位我所尊敬的陳五福醫生(長老),因為他的一生正是學習史懷哲的腳步,還福音的債,愛心的債,盡上帝交給他應該盡的責任、義務。所以,保羅說:「你們不要欠人什麼;唯有福音的債及愛心的債,我們還是欠人的。」
我們一起禱告
慈愛的天父,愛我們的主,我們感謝你。早上通過你的使徒保羅,所留下給我們的一個教導,當我們被主耶穌救贖的時候,上帝你就交給我們二個重要的債,就是傳福音的債,跟愛心的債。要我們一生一世來還這個債,這是上帝所祝福一個喜樂的職務,願我們能夠在我們的一生當中,學習我們那些屬靈前輩、宣教士的腳步,用我們的一生還這二種債,來引導人信主,幫助人得到你的愛。我們這樣禱告、不配,是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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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9/13/2014 02:20:00 下午 張貼在 和平教會 主日講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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