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5日

【勵馨電子報第592期】法官大人,何謂「子女最佳利益」?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20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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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電子報第592期】

法官大人,何謂「子女最佳利益」?

「求你保護我的性命,搭救我,使我不致羞愧,因為我投靠你。」(詩篇第25篇20節--求主指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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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防治週】法官大人,何謂「子女最佳利益」?


▲家暴防治日前夕,勵馨工作人員左起盧詠麗專員、紀惠容執行長及律師 謝玉璇、紀冠伶,陪同受害婦女出席記者會,為子女監護權請命。

◎勵馨總會研發部

  又見恐龍法官?在家庭暴力防治日前夕,勵馨基金會陪同受暴婦女召開記者會痛批,法官採「繼續性原則」決定子女最佳利益,「實在是太落伍了!」

  勵馨基金會自2001年起累計服務超過3萬8千名受暴婦女,在服務經驗中發現,受暴婦女在爭取監護權的訴訟中,面臨法庭的四大不公平現象。

不公平1:「繼續性原則」等於告訴婦女,不要再爭取,你該死心了!

  勵馨基金會在服務經驗中發現,大多數法庭進行監護權判決時,依據所謂的「繼續性原則」,也就是「父母雙方未有明顯不適任情形下,而且孩子已習於當前照顧者與生活環境,不宜再作改變」。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在記者會中提出勵馨的四點訴求。

  然而,為爭取監護權,勵馨基金會發現,有些個案是孩子遭父親強行帶走或隔離。而法庭卻不探查此行為,無疑是變相鼓勵父母用暴力搶奪孩子,法庭也不去瞭解孩子被迫與母親分離的心情。另一種常見的情形是,受暴婦女因無法繼續忍受暴力,被迫離家,但孩子被留在夫家,無法帶離。而承審法官只注意孩子當前的生活適應,未探究訴訟前父母之一方照顧小孩的情形,也未探查誰是「主要照顧者」,即以「繼續性原則」進行裁判。

  如此近似乎綁架孩子的行徑,卻因為法庭依循「繼續性原則」,造成不少子女監護權歸屬於父親,再加上協議離婚的統計資料,全臺灣總計61%的子女監護權歸屬於父親。

  勵馨基金會進一步批評,「子女最佳利益」的概念比「繼續性原則」進步,民法第1055-1條也明訂何謂「子女最佳利益」,但是法官思想守舊,使得法條形同虛設!

▲勵馨研發部專員盧詠麗報告勵馨在家暴服務中看到的問題。

不公平2:法官的職場倫理、官官相護,讓婦女的抗告形同虛設。

  勵馨基金會指出,由於子女監護權案屬非訟事件,當一審判決結果對敗訴者不利時,依《非訟事件法》規定,其提出抗告後仍歸「同一地方法院」審理,但由於法院強調職場倫理,使得不少同僚法官不願顛覆一審判決!甚至在勵馨的服務經驗中發現,有的敗訴者甚至面對一審與二審為「同一位法官」!其抗告結果可想而知!

不公平3:睹暴兒的監護訪視報告,為何隻字不提家暴?

  來到記者會現場的個案A小姐表示,自己曾遭丈夫的家暴,為儘快離開暴力關係而協議離婚,但法官在審理監護權案時卻以為兒童並沒有直接受到父親的家暴,所以沒有交待社工員在作監護訪視時應包涵目睹家暴兒的創傷,導致監護權的判決理由缺少小孩目睹家暴後產生心裡的抗拒與焦慮、與父親疏離的情形。

  對此,勵馨基金會痛批,「法官素質太低落!對特殊情況的家庭竟然沒有任何敏感度!」監護訪視報告不應遺忘兒童是目睹暴力的受害者,如此才能完整衡量子女的最佳利益。

不公平4:「父母親職角色」仍存在「傳統性別角色分工」的思維。

  勵馨基金會發現,法官對於「父母親職角色」的認定,仍存「性別不平等」的思維。例如,父親主要擔負家計收入,將孩子托給其父母照顧,自己並沒有直接負擔孩子的日常生活照顧,此情形是法官所容許的。反之,母親負擔家計而無法直接照顧孩子,法官便會因此裁定母親不適任。如此判決顯示,法官心中仍深植「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角色分工」思維。

  對於父親將孩子托給其父母照顧,造成隔代教養情形,勵馨基金會嚴肅的指出,與父母相較,祖父母無法提供較好的親職教育。其次,法庭不應只探查母親是否可以直接照顧孩子,也應同等審視父親直接執行親權的情形。

  據此,勵馨基金會呼籲:
  (1)法院應重新檢討「繼續性原則」的適用性!
  (2)儘速修正「非訟事件法」,將抗告法院管轄權回歸高等法院,消除官官相護文化!
  (3)改良監護訪視品質,訪視要點也應包含目睹暴力兒童的心理壓力及創傷。
  (4)「子女之最佳利益」裁判事項也應考量父母直接照顧原則及手足維繫原則。

附件:
  一、紀冠伶律師的訴訟經驗
  二、謝玉璇律師的訴訟經驗
  三、個案故事

附件一、紀冠伶律師的訴訟經驗

▲紀冠伶律師談到監護權之爭,為何母親總得選擇放手的無奈原因。

◎訴訟案例一:繼續性原則,誰先搶孩子就贏!

  夫妻因家暴離婚,法院裁定夫妻共同監護孩子。一年多來,另組家庭的前夫不照顧孩子,也不付贍養費。但在妻提出改定子女監護之請求後,前夫變得勤於探視孩子。某天前夫趁著妻毫無防備下,開車強行把孩子帶往新竹山上的老家,由其父母照顧,前夫仍回台北工作。母親為探視孩子卻遭前夫百般阻擾。

  第一次、第二次的探視,孩子很高興母親來看他。父親卻因此對他責打。到了第三次,孩子躲在衣櫥裡偷偷地問母親:「妳什麼時候可以帶我走?」母親巴不得可以馬上帶走孩子,無奈情況由不得她。後來法官在庭上問小孩的意願。只見孩子全程抱著父親,當母親一靠近,孩子便嚎啕大哭。法官看到這情形卻對母親說,「沒關係,妳就靠近他」。

  律師紀冠伶指出,「孩子要生存,當然會配合父親演出,法官卻沒有看到這點!」纏訟一年後,法官依繼續性原則裁定子女監護權歸屬父親。

◎訴訟案例二:搶孩子,為何母親選擇放手?

  夫妻因失和而協議離婚,但是父親強行把孩子帶走。律師紀冠伶問母親:「妳為什麼讓前夫強行帶走孩子,不一起爭搶孩子?」母親回答:「我不願意讓孩子看到父母在搶奪他時所產生的撕裂關係,也不願孩子在搶奪過程中受傷」,所以當下選擇放手

  律師紀冠伶用所羅門王的故事指出,真正的母親會選擇放手,因為她不想孩子被刀劈成兩半,一人一半!

◎訴訟案例三:法官只看到傳統性別角色分工嗎?

  陸配的丈夫重病,親友擔心陸配搶財產,把孩子強行帶走,由親友照顧。但實際上,卻是由外籍看護工直接照顧孩子

  律師紀冠伶表示,訴訟花了8年的時間。8年來,陸配完全見不到孩子一面。最後,二審法官依繼續性原則裁定子女監護權歸屬於重病的父親。

附件二、謝玉璇律師的訴訟經驗

▲謝玉璇律師說明訴訟經驗。

◎訴訟案例:法官看不見孩子的心理及人格發展的需求

  妻因不堪夫長期家暴請求離婚,但夫堅持要孩子(3歲)的監護權,並約定在小孩七歲前,與妻同住、由妻來照顧。但二年多後,前夫以伊為監護人為由而強行帶走孩子。並阻隔母親與孩子之會面,母親只能偷偷到幼稚園與孩子會面。前夫事後知道會責罵孩子。導致孩子在父親面前不敢提到母親,更不敢說他想媽媽!因為會被打罵!

  孩子只敢偷偷向母親說,「想回台北和媽媽住」。母親後來提出改定監護之請求,法官雖當庭裁定母親可帶回孩子同住二星期,但法官也言明必須準時將孩子再帶回交給前夫。

  社工訪視時,孩子(5歲)明確向社工表示想和媽媽住、喜歡媽媽,社工發現孩子被帶走前不會便褲,在被帶至父親住處後因父家暴而又開始便褲。所以訪視報告明確建議,由於案主個性敏感,實需要較能貼近案主心靈並關照案主情緒發展的照顧者,而案母相當能勝任此親職角色。開庭後,孩子曾向法官表示達想和母同住之意願,但最後還是和父住。導致孩子察言觀色,隱藏自己真正的想法,並在最後一次開庭說想和父住,日子起碼可以好過些!法官就以「孩子已習慣與父同住之生活以及學校,所以不宜再變動」為由來判認由父監護。

  律師謝玉璇指出,受苦的不只是父母,孩子更是最大的受害者!冗長的訴訟過程對孩子心理的折磨及傷害實不亞於大人。所以母親最後決定不再抗告,因為她不想再讓孩子陷入重覆的心理折磨及掙扎!

附件三、個案Amy(化名)的故事

▲個案Amy陳述母女的遭遇。

  與前夫結婚近五年,育有兩女。這五年來不斷遭前夫拳腳相向及精神虐待,只要不順他的意,便動手打人或拿小孩來威脅我,「要讓我這輩子見不到小孩」。起初,為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所以我不斷忍耐,但情況並沒有改善。

  兩年前,前夫又以小孩作為要脅工具,在大女兒面前,以強硬手段把小女兒帶至南部,由祖父母照顧,前夫獨自在北部工作。那段時間,我苦苦哀求,他都不願把小孩帶回來。為此,我足足憂心、也哭了四個多月。

  後來我提出酌定監護權之請求,一審訴訟拖了一年多。我曾向法院提出兩次暫時狀態的假處分,也多次請求法官於訴訟期間讓我先將小女兒帶回來照顧,或暫定會面交往方式及時間,但均遭法院駁回,理由皆是「日後小孩監護權判給妳,妳就能把小孩接回去」。但實則不然。

  最後,法官以「避免環境變動導致孩子適應不良」為由裁定小女兒監護權歸前夫,母女會面地點在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我實在無法相信法官居然會用這種理由!這是變相鼓勵大家先搶小孩,訴訟才會贏

  大女兒在這個過程中也嚴重受到不良影響!因為大女兒曾親眼目睹前夫在她面前強行把妹妹帶走後,她產生嚴重的分離焦慮,變得很沒有安全感,如果有人誇她可愛、漂亮、叫她寶貝,她都會認為對方要把她帶走而焦慮不安及大哭,我不管如何跟她解釋,她都不能接受,直到誇她的人向她說:「我沒有要帶妳回家」,她才會放下心。兩年來,她睡覺及出門上學前,總是不忘向我說:「媽咪,不管天黑還是下雨,妳一定要來接我喔!」

  另外,姊妹感情非常好,幾乎形影不離,所以她始終不解,爸媽地位一樣,為什麼妹妹被爸爸搶走後,媽媽卻沒有辦法把她帶回來?導致女兒以為打人的人就會贏,所以她會用暴力去解決事情

  每次探視小女兒,大女兒都看到妹妹身上有傷。會面幾次下來,女兒就知道社工及法官無法保護妹妹,她一直覺得妹妹很可憐,被丟在南部,受人欺負,沒有人保護她。她曾向我說,長大後要買飛機去救妹妹,或者,趁爸爸不注意時把妹妹帶回來。

請法官告訴我,我是家暴受害者,為何會面地點訂於家暴防治中心?
請法官告訴我,你知道家暴中心的陌生環境會對孩子產生不好的影響?
請法官告訴我,孩子長大成年要15年之久,我如何與孩子維繫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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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防治週】花漾琉璃 秀出時尚 秀出婦女的價值

勵馨「馨工房」成立四年,已有多位婦女成為琉璃作品的主力設計與生產者;她們將自己的生命歷程融入創作中,賦予每一顆琉璃珠不同的生命故事

◎勵馨花蓮服務中心

  一場沒有紅星名模、珠寶美鑽、名牌服飾的時尚趴,為何高潮迭起、精彩動人?

  19日晚上在花蓮吉安阿美文物館,由勵馨基金會與救國團真善美聯誼會合作,一群熱情、自信的姐妹走向伸展台,代言琉璃的美麗與生命力。「馨工房」琉璃老師花了一百多天日夜趕工,特別為此次走秀製作出別具舞台效果的琉璃飾品,受到觀眾大大的喝采。

▲救國團真善美聯誼會的會員姐妹站上舞台秀出自信秀出美,也秀出馨工房琉璃的珍貴與獨特。

  這場「2011真善美花漾人生琉璃時尚秀」從今年初開始醞釀,由勵馨基金會附設馨工房的六位琉璃老師費時三個月,嘔心瀝血設計製作出37套精美華麗的琉璃飾品。救國團真善美聯誼會的會員姐妹也於四月份開始接觸馨工房的琉璃DIY,親自感受琉璃燒製過程的1200℃熱度與難度,並且在會長張景貞的指導下,排練走秀的台步;這群來自各行各業、各年齡層的會員姐妹,並非專業名模,有的還是初次體驗伸展台與舞台燈光的世界,有的是青澀的少女,或是歷經風霜的熟女,甚至是被暱稱為「雄哥」的大姐,然而,這晚所秀出的,卻盡是專業、自信的美姿,不僅將這37套琉璃飾品秀出更勝珠寶美鑽的意義價值,也秀出時裝、旗袍、泳裝、晚禮服等不同風情的美感,更連連掀起現場掌聲、尖叫不斷的熱潮。

▲馨工坊的琉璃因融入了婦女的生命,價值更勝珠寶美鑽。

  勵馨基金會董事長、也是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社會工作學位學程副教授---陳宇嘉到場介紹此活動的特殊意義,勵馨多年來致力於受暴婦女的服務,及近年來積極提供受暴婦女經濟自立的方案「馨工房」。勵馨成立23年來,服務遭受性暴力、家庭暴力的婦女與兒少,並於2007年開始,將服務延伸至花蓮,提供原住民、弱勢婦女及受暴婦女就業機會,以增強婦女的就業能力、重建生活自信及經濟自主。每位婦女從完全沒有接觸過琉璃的零基礎開始,如今,「馨工房」成立四週年,已有多位婦女成為「馨工房」作品的主力設計與生產者,甚至在花蓮各大景點介紹琉璃的特色、文化意涵和製作過程,也有提供遊客DIY服務與預約訂製琉璃。這群婦女在勵馨社工的陪伴與協助下,在工作中激發創意,將自己的生命歷程融入創作中,賦予每一顆琉璃珠不同的生命故事,有的勇敢走出暴力威脅的環境,有的獨立自主的能力獲得培養,並啟發了面對未來的勇氣與動力,猶如琉璃珠一般,經高溫烈火淬煉,成就了晶瑩美「力」的生命。

▲婦女在馨工坊製作琉璃。

  勵馨基金會接受花蓮縣政府委託,於6月24日前後一週的「家庭暴力防治週」期間推出系列家暴防治宣導活動,除了以「2011真善美花漾人生琉璃時尚秀」揭開序幕,在活動現場發送代表「反暴力」意涵的紫絲帶給參與的民眾,後續尚有「用愛的話語打開生命的一扇窗」家暴防治留言窗活動、「揮灑藝術 療癒社會」家暴防治專業人員藝術治療工作坊、社工現場諮詢服務等活動。

  我們看到許多民眾樂於別上紫絲帶,並詳細翻閱絲帶介紹摺頁,深刻感受到大眾對家暴議題的關懷。「馨工房」人員同時也在場外義賣琉璃飾品新作,發現有許多收藏「馨工房」作品的民眾回流詢問,這讓酷暑中還得每天在高溫火炬下創作的「馨工房」老師,大感欣慰,也再次肯定自己的創作與成長是被看見及接受的。

  「家庭暴力防治週」起因於民國87年6月24日台灣通過亞洲第一個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入家門」至今年將邁入第14年。依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近期統計,2010年全國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數為105,130件,其中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59,704件,佔了56%,是主要的暴力案件類型。而2006至2010年,花蓮縣家暴通報之案件數由1,662件增加為2,390,增加比例高達43%,由此可見,2010年花蓮縣內的家庭暴力發生狀況日趨嚴重。社會大眾對家庭暴力事件的冷漠是縱容傷害與遺憾不斷發生的原因之一,對於家庭暴力的迷思更是造成受害人二度受創的兇手。

  勵馨誠摯邀請花蓮民眾於家暴防治週期間,前往璞石咖啡館一同響應「用愛的話語打開生命的一扇窗」─家暴防治留言窗活動,在勵馨的留言卡上,寫下祝福與鼓勵的話語,表達對家暴受害人的支持與溫情,也宣示自己「反家暴,從我做起」的意願與決心。參與留言的民眾可在現場兌換「馨工房」提供的琉璃珠飾品;勵馨的專業社工亦於6月21日(周二)至24日(周五)每天下午2點至5點,在璞石咖啡館駐點提供諮詢服務,與您一同支持並協助受暴者勇敢求助、免於受暴的恐懼。

  家暴防治,人人有責。期待透過一系列家暴防治週活動,讓花蓮民眾以輕鬆、創意、充滿「美力」的方式,了解與自己切身相關的家暴議題,獲得家暴防治的正確資訊,彼此尊重、關懷家人、與親密伴侶和諧共處,為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與權益做最佳的守護,進而促進祥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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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節強強滾】少女充權勁爆辛辣 性別課程再現青春活力


▲講師透過生動的故事、精采的圖片,讓參與女兒節性別課程的學生,對少女充權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大家聽得聚精會神。

◎羅叡婷(總會企畫部專員)

  「請問這是男生還是女生?」郭老師用了一張可愛的嬰兒照,照片上面用一片葉子遮住「重點部位」,挑起同學們的好奇心,接著使用更多勁爆有趣的圖片,開啟了同學們的性別之門,讓同學們歡笑不斷,直呼「好辣!好辣!」

  延續十七日上午勵馨女兒節女兒成年禮的興奮與熱情,下午的性別營隊可用精采、爆笑來形容;因為這次課程邀請到人氣指數超標的郭雅真老師,透過生動的肢體語言、幽默的內容,讓營隊課程毫無冷場,參與的松山工農數十位女同學聽得入神,時而捧腹大笑。

  這次女兒成年禮性別營隊包括讓同學們認識性別、思考女性價值,也帶領同學認識兩性親密關係和約會暴力,為了讓同學們能夠更認識約會暴力,郭老師在課程上與同學分享許多真實案例,同學們聽了也踴躍回應自己的經驗和曾經遇過的問題,讓大家在課堂有許多討論與回饋。

▲郭雅真老師邀請同學到台前體驗「身體的界線」。

  「下午的演講讓我學習到女生不一定要很弱,不一定要很溫柔……也學習到女生也要好好保護自己,避免受到傷害! 」芳儀說。

  歐陽緣同學也表示:「聽完勵馨基金會郭老師講課,對於老師說的內容真的深有同感,女生也可以勇敢的表達自己的意見。」

  「今天參加勵馨基金會女兒節活動,第一次自己做花圈…加冠,雖然很熱,但是很有意義,女生也可以很堅強做自己!」松山工農學生欣吟說。

  另一位同學雅筠:「這次活動我看到女兒的力量,現在社會是平等的,只要你有信心都可以活出自己」

  「希望所有受到暴力的女兒們都能更勇敢的走出陰影,活出自己,更要勇敢離開施暴的人!真的很開心能參加女兒節的活動。」宜庭說。

  菁茹同學說:「今天最精采的就是下午的演講,讓我對男生和女生有了不同的想法,其實女生不僅僅只是女生而已,女生也可以很好、很棒,不要讓刻板印象影響了你,要活出自己,展現耀眼的你!」

▲松山工農同學踴躍回饋意見、分享心得。

  若是錯過這次性別營隊的活動也不要覺得可惜,因為接下來還有勵馨基金會各區舉辦的「魔法少女電力營」,精采可期,歡迎大家下載活動簡章http://formosa.goh.org.tw/facebook

▲「我是女生!就要活得精采,成年禮大成功!yeah!」在同學們大聲呼喊中,成年禮活動將勵馨女兒節推向另一階段的高潮。

  勵馨基金會主辦的「台灣Formosa女兒獎』甄選已經邁入第九年頭,報名活動如火如荼展開,甄選獎項分為「數理科技獎」、「勇氣冒險獎」、「特殊創作獎」、「體能運動獎」、「社群經營獎」,即日起至6月30日前,歡迎社會各界推薦,具有活力、自信、責任、勇氣、知識等特質12-18歲少女踴躍報名台Formosa女兒獎甄選,請上女兒節官方網站:http://formosa.goh.org.tw/下載填寫報名表格與相關附件後,掛號郵寄到新北市新店區順安街2-1號「台灣Formosa女兒獎甄選活動」收,若有任何問題請打電話(02)8911-5595轉204、205,或在Facebook上搜尋台灣女兒節,可獲得更多相關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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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馨商家】全台八百多商家響應零錢捐


▲淡水區住商不動產員工齊心投入愛馨零錢捐。

◎彭筱瑜(總會企畫部專員)

  「只要有心,隨手就能做愛心」,在淡水區住商不動產王競民總經理的號召下,淡水區六家住商不動產店家,齊心投入愛馨店家行列,在店頭擺設勵馨的零錢箱,在客戶投下零錢時更貼心地拿出勵馨的文宣,宣導勵馨對婦幼提供的服務,王經理說:「看到社會這麼亂,這麼多遭受性侵的孩子,雖然我們不能和社工一樣,站在第一線幫助人,但也希望能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

  從2008年開始推廣愛馨零錢箱業務以來,至今年2011年3月全台共有811家愛馨店家響應「一塊做公益,幫助婦女兒童」愛心零錢捐的活動,愛馨店家遍及北中南東。儘管在大環境經濟景氣低迷下,透過愛馨店家的支持,募集到各地善心人的愛心零錢捐,2009年共有新台幣118萬,2010年募集了新台幣150萬,勵馨基金會透過這些善款,得以幫助更多弱勢的婦女和兒童。

  每次投入愛馨商家零錢箱的銅版,雖只有一元、十元等小錢,但積沙成塔,集腋成裘,匯集了各地愛馨人的心意,得以幫助更多服務對象,行善的人有福,付出越多獲得更多快樂。

  因為有這些愛馨商家,使勵馨基金會更感受到社會溫暖。感謝社會各角落的愛馨商家,藉由實質行動,支持勵馨的服務,歡迎更多商家投入愛馨商家的行列,響應「一塊做公益,幫助婦女兒童」行動。

加入愛馨商家行列請洽勵馨總會或各區辦事處:
勵馨總會企專彭筱瑜,聯絡電話(02)8911-8595*204
北區企專王怡雯,聯絡電話(02)2362-6995*611
中區企專吳曉淳,聯絡電話(04)2223-9595
南區企專陳昱彤,聯絡電話(07)223-7995
台東服務中心企專謝宜君,聯絡電話(089)225-449
花蓮服務中心企專莊曉萍,聯絡電話(03)824-2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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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報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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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孕」識大哉問網路宣導活動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將於100/6/24至7/15舉辦「孕」識大哉問網路宣導活動囉!活動內容包含避孕知識線上填答避孕態度問卷,期望提升青少年對避孕知識之重視與了解,同時協助社會大眾、相關領域之工作者了解青少年對避孕之態度及想法,而參加線上填答之青少年將有機會獲得獎勵喔!

  各位青少年們∼∼
  勵馨基金會將舉辦網路宣導活動囉!本次活動分為「孕識線上答」和「避孕態度問卷」兩部份,期望可以了解青少年對避孕知識的了解和態度,歡迎您大力地將訊息分享給周遭的親朋好友喔!YA!

  • 參加對象:未滿23歲之青少年
  • 參加方式:至未成年懷孕求助站(http://www.257085.org.tw/)填寫避孕知識問題避孕態度問卷
  • 活動時間:
    • 線上填答+態度問卷:100年6月24日至100年7月15日
    • 公佈獲獎:100/7/15起
  • 獎勵方式:(凡參加「孕識線上答」即有獲得獎勵之機會!!)
    • 參加獎:隨機抽選50名得獎者,得獎者可獲得月眉育樂世界提供之精美禮物。
    • 優勝獎:本會青少女懷孕社工員依據答題正確率,以及補充說明的豐富度和正確性選擇10位優勝者,每人可獲得全家便利商店提供之精美禮物。
    • 贈獎方式:於未成年懷孕求助站公佈得獎名單,本會工作人員將主動聯繫得獎者,確定獎品寄發方式。
  • 指導單位:內政部兒童局
  • 主辦單位:
  • 贊助單位:
  • 聯絡電話:勵馨基金會中區辦事處(04)22239595

  請大家告訴大家!!歡迎踴躍參加!!

活動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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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青少年好書大募集

活動名稱:青少年好書大募集

主辦單位:勵馨北區辦事處

活動說明:
  一群弱勢少年因為原生家庭的不完美來到了勵馨!勵馨基金會北區辦事處將青少年安置服務的領域拓展到了新北市。新建置的安置家園,在經費不足的情況下,希冀能募集一批課外讀物陪伴青少年們度過炎炎夏日。無論是漫畫、繪本或小說,只要不是18歲以下禁止閱讀的書籍通通都可以喔!歡迎大家共襄盛舉,開始整理家中的舊書吧!

收件地址:請直接將書寄至新北市淡水區沙崙路300號 勵馨基金會收,或電洽:(02)2362-2785 方昭夫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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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報馨活動1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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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愛馨零錢箱』一塊做公益 一塊救幸福
  10. 召集千位助養人,齊來守護小腳ㄚ
  11. 歡迎免費索取《大野狼看招!》兒保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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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發行
總編輯:紀惠容 主編:曾清嫣 網編:陳昱志 
郵政劃撥帳號:1217497-8 電話:(02)8911-8595 傳真:(02)8911-5695
23143新北市新店區順安街2-1號1樓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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