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信心與行為的作品 – 雅各書與加拉太書
雅各書
一般認為雅各為嚴守律法的領袖,但是他也認為上帝立意要拯救外邦人,並不需要遵守全部的規條,只要不做讓猶太弟兄厭惡的事情就可以了。例如:1.拜偶像2.姦淫3.吃勒死牲畜4.吃血。這些教條比較像是建立團契彼此體諒的基礎,是為了不要讓猶太弟兄跌倒,而不是因為倫理的強制規定。雅各書及加拉太書,是外邦人要不要受割禮及遵守教條等相關問題的書信。
雅各書的作者為雅各,他雖然認為外邦的基督徒不用遵守太多舊約的教條,但是在另一方面,可能他也懼怕一但律法制度解放後,隨之而起是懶散及放任的行為,會使基督的名聲受虧損。雅各書也攻擊那種強烈高喊信心但忽略行為的人,也是一種異端。因此,雅各書也強調只有信心但沒有行為的信仰,是死信仰。「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他也引述舊約的例子,來證明行為的重要性,「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雅2:21~25)。 雅各的目的,並不是攻擊保羅因信稱義的教義,而是針對曲解保羅教義的人所提出的看法。另外一個角度,雅各書也是針對飽受苦難的基督徒說話,基督徒除了世上人人都有的痛苦之外,還有一種痛苦是由於基督徒住在異端的世界中所引起的,因此雅各想讓讀到此書信的人了解,他們受苦的生活,是使靈性成長的一個機會,「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1:2~4)。
雅各書的內容,談到三項本質
真宗教的本質:
穩定性:「三心兩意,搖擺不定,別想從主那裏得到甚麼」(雅1:7)
恆久性:「遭受試煉而忍耐到底的人有福了」(雅1:12)
行動力:「在父上帝眼中,那純潔沒有缺點的虔誠便是:照顧苦難中的孤兒寡婦和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雅1:27)
真信心的本質:
不可按外貌歧視人(雅2:1~13)
避免沒有行為的信心(雅2:14~26)
控制自己的舌頭(雅3:1~12)
真智慧的本質
真智慧的定義:「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3:13~18)」
屬靈生活的智慧:「你們要順服 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親近 神, 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9)
一般生活的智慧:「不可彼此批評」 (4:11),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4:17), 「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 (5:9), 「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5: 12) 「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 (5:16)
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的作者是保羅,馬丁路德稱加拉太書為「屬靈解放的大憲章」。此本書的主題是在說藉著信耶穌基督得以稱義,這是唯一的途徑,稱義並不是藉著順服律法的要求。(稱義的意思是與上帝保持正確的關係)
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是要抗議基督的福音受到歪曲而寫的, 因為猶太派的信徒主張必須持守律法才能在上帝面前成為完全。這個理論使得因信稱義的真理變為模糊了。當保羅知道這種律法主義已經滲入加拉太教會,他大聲疾呼, 言詞充滿火藥味的維護屬靈原則:「任何一個人,即使是我們,或是天上來的天使,要是向你們宣傳另一種福音,跟我們以前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應受詛咒!」(加 1:8)
加拉太書探討福音的真意(加3:11~4:31), 就是基督為我們的不義受了咒詛,「基督已經為我們承擔詛咒,藉此救贖我們脫離了法律的詛咒;因為聖經上說:『凡被掛在木頭上的人都受上帝詛咒。』基督這樣做的目的是要使外邦人藉著基督耶穌獲得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澤;這樣,我們能藉著信而領受上帝所應許的聖靈。」(加 3:13-14)
加拉太書也探討福音的實行(加5:11~6:15)。「弟兄姊妹們,上帝選召你們,要你們成為自由人。只是不可用這自由作放縱情慾的藉口,卻要以愛心互相服事」(加 5:13),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溫柔、節制。」(加 5:22)。「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 基督的律法」(加 6:1)
保羅認為自己是被ㄧ種難以克服的力量控制著,罪是一種傷害及敗壞的力量,它使人的道德行為癱瘓,導致全人類終極的死亡(羅7:13~24),唯有上帝藉由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以及罪人相信並且認同耶穌,才能拯救整個人類,此為加拉太書的重心。這樣的信仰自然會帶來聖靈的恩賜及內在的更新(加2:20)。此內在的更新所流露在外的表現是愛心與道德(加5:13~6:10)。
雅各書的觀點是防止倫理被濫用的準則,但是加拉太書是強調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不能因為個人的行為而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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