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

利未記第11-12章

6/15(日)讀經:利未記第11-12章


一句話:
「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利 12:6-7)
一個禱:
親愛主,我們為所有新生兒獻上感恩的祭與祝福,無論是女孩或是男孩,都是從你而來的愛與恩典。謝謝主。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一點想:你認為未何要區分潔淨與不潔淨動物?有何目的或屬靈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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