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

利未記第17-18章

6/20(五)讀經:利未記第17-18章
一句話: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利 17: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 17:5-6)

一個禱:
親愛主,祢以規定來幫助以色列人免於落入異教世俗的崇拜;求祢幫助我們每次在聖殿敬拜時,透過祢真理教導再次調整我們的視野焦距,使我們在世俗塵囂擾嚷中專注於祢,不偏行己路。謝謝主。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一點想:
17:1-18:30禁止吃血的理由是什麼?如果不慎誤食,當如何處理?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