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6日

福音與羞辱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1/06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保羅在羅馬書一章16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主耶穌也說過,“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做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做可恥的。” (可8:38) 由此可見,主耶酥的一生以及他所帶來的福音,在主耶穌的時代以及後來的世代,都有可能被人認為是羞恥的。

耶穌基督經由童女馬利亞懷孕而降生這件事就讓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覺得相當難堪與羞恥。如果不是天使在夢中給予約瑟再肯定與鼓勵,約瑟可能就會私底下與馬利亞解除婚約,而讓馬利亞獨自去面臨未婚生子的羞恥。馬太一章19節記載, “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 耶穌降生在伯利恆小鎮的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

耶穌的容貌也不是特別的吸引人或讓人產生羨慕的心。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賽53:2) 他的父親約瑟只是一個拿撒勒小鎮的木匠 (太13:55)。誠如拿但業所言,拿撒勒這個小鎮從來沒有出過什麼偉大的人物 (約1:46)。耶穌剛出來傳道時,在故鄉也被拒絕與排斥,有一次講道,還差一點被推下山崖 (路4:29)。耶穌的社交情況也常引人非議,他不像施洗約翰那樣嚴以律己,卻常常和那些道德修養有問題的稅吏同桌進餐,甚至飲酒乾杯,而引起法利賽人的批評 (太9:11; 11:19)。耶穌甚至在公開場合讓一位妓女做出親吻他的腳踝並抹香料等親暱動作也不避諱 (路7:38)。他所教導的學生常常犯了安息日的規矩 (太12:1-2)。他沒有固定的工作與收入,以致於常常要接受一些同情他的婦女們的接濟 (路8:3)。他四處遊蕩、居無定所、甚至連晚上睡覺時都沒有枕頭 (太8:20)。他的教導內容也是希奇古怪,叫人難以接受,比如說,他要人去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約6:51-60)。他也常常說些與常理矛盾的話,像是:“凡要救自己生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可8:35)、“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太20:27) 他一生才帶領十二個學生,居然帶出一個出賣他的猶大 (太26:14-15)。他半夜被捕捉時,所有的學生皆棄他而去,各自逃生 (太26:56)。唯一比較勇敢而偷偷混進宗教法庭的大弟子彼得,也在被一個女僕認出口音時,起咒發誓的否認與他的任何關係 (太26:74)。他在宗教法庭因為對大祭司出言不遜而被警衛摑耳光 (約18:22)、蓋布袋 (路22:64)。他在地方法庭被官員像人球一樣踢來踢去 (路23:7-11)。他在終審法庭沒有得到公義的判決,那些幾天前,當他騎驢進耶路撒冷時,在路旁高喊和散那歡迎的群眾,現在卻大叫釘他十字架 (路23:21-23)!在被判決死刑以後,他還遭受執刑兵丁的吐口水、扮皇帝 (太27:28-31)。他被強迫自己背著刑具,遊街示眾,還因體力不支而讓古利奈人西門幫他背負刑具 (可15:21)。他被處以羅馬帝國時代最羞辱的十字架死刑,被釘上刑具前,被剝光外衣與內衣,外衣被撕成四片分給執行兵,內衣則用抽籤決定其歸屬 (約19:23-24)。當他全身赤裸被懸掛在木頭上,接受炙熱太陽無情的烤曬而脫水口渴,想討口水喝時,執刑兵卻拿海絨蘸醋給他吸 (路23:37)。與他同時被釘的罪犯也用話語嘲笑他 (路23:39),十字架下看熱鬧的路人跟把他送上十字架的當代宗教領袖也在現長場諷刺他 (太27:39-43)。他是在安息日快來臨前不久斷氣去世,因此,大家為了怕沾染不潔淨而匆匆忙忙將他從十字架上解下來,還來不及為他的屍身裹上香料,就急忙把他的屍身放在一個好心人借來的墳洞中 (可16:1)。他不只生無枕頭之處,可以說幾乎是死無葬身之地。他的一生,真的像以賽亞書中所描述的一樣,“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53:3-4)。

從出生到去世,他的一生是充滿著羞辱。如果不是他的從死裡復活,我想全世界是不會有人相信他、跟隨他、甚至稱他為救主。主耶穌的從死裡復活,讓這一切羞辱成為榮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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