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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11/16/2015 10:23:00 下午 張貼在 和平教會 主日崇拜錄影
馬太福音 5:38-41; 路加福音 6: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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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38-41; 路加福音 6:29-30
馬太福音 5:38-41
38. 你們聽過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但我告訴你們,不要抵抗惡人:但凡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邊也轉給他: 40.
又有人想與你打官司,要拿走你的外衣,連你的斗篷也讓他拿去: 41. 凡強迫你走一里路的...
2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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