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講道大綱】
經文: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9-27
1. 保羅這個人:大馬士革事件所帶來的轉變(使徒行傳9章, 22章, 26章)。
2. 如何把握機會分享見證:「直到今天,我蒙上帝幫助,能夠站在這�堙A向所有高貴和低微的人作見證。」(使徒行傳26:22)。
保羅有三個身份:
a. 猶太人(羅馬書9-11章):「我骨肉之親!」
b. 希臘文化人(使徒行傳17:16-34):「雅典的居民們!」
c. 羅馬公民(使徒行傳24-26章):「亞基帕王啊!」
3. 人人都知道的事:作為「公共事件」的基督教信仰。
【默想和行動】
1. 思考一下,你有幾種身份(台灣人?華人?專業工作者?),可以在每一種身份都盡力為上帝做見證嗎?
2. 你同意基督教的信仰實踐是一種「公共事件」嗎?在台灣,基督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嗎?
【金句】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裡做的。」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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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11/01/2015 05:48:00 下午 張貼在 和平教會 主日講道影片
愛與暴怒 (Love and Rage) (二十四) -- 聖經教導 (Bible Teaching).3 -- 暴怒勿犯罪 (Rage Without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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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怒時容易誤判與失控而做出錯誤反應*
*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勸告我們說:**「生氣卻不要犯罪。**」(弗4:26a)
憤怒是神賞賜給我們的禮物。憤怒是當我們遭遇不公義的威脅或傷害時所產生的負面情緒。但是由於暴怒時,我們的大腦會產生**「杏仁核劫持」(Amygd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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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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