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8日

【信望愛電子報】這樣的性教育,真的安全嗎? 20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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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望愛電子報》 2011.4.17

 

越過急嵐山澗》 這樣的「性」,真的安全嗎?(濃縮版)◎麥沛泉

   

去年台灣教育部公佈,今年九月開始,會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新的九年一貫國小國中課程當中,而同志教育也包括在內。

……建立安全校園,無論對任何人,都是不容置疑的。然而,同志本身(他/她)面對的困擾,是否只是環境造成呢?《認識同志》以媒體大肆報導「同志得愛滋」為例,認為媒體的報導會誤導大眾,以為只有同志才會得愛滋,作為社會歧視同性戀者的證明之一。誠然,感染愛滋病毒的不單是同性戀者,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公佈,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數字,到今年二月底,注射藥物者仍是台灣感染愛滋病毒人口的第一名。然而,男同性戀者由今年一月底的6195人,到八月底增加至6826人,人數增加了631人(七個月內增加10%),成為台灣感染愛滋病毒最多的族群。原本排行第一位的注射藥物者,則只增加了64人(增加1%)。如果將雙性戀者包括在內,同志感染愛滋病毒的比例超過四成。

……認為同性戀者感染性病及愛滋病的比率,遠超於一般人,社會的歧視可能是其中一個因素,但單單歸咎於社會歧視,而不是因為他們進行高危的性行為,這樣的說法是缺乏理據的。而將錯誤的訊息教導學生,是負責任的做法嗎?

……教育部對同性性行為,例如肛交、口交等都表達相當正面的態度。《認識同志》提及青少年同志的性教育中,鼓勵「應正視青少年也有性行為的事實,強調正面、健康的性生活……教師要正視青少年的性經驗,在性交過程中,青少年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讓性愛成為愉悅的事,……積極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所有性玩具也保持乾淨,不與他人共用性玩具。唯有安全的性是更好的性。」(《認識同志》,頁80-81)令人驚訝的是,教育單位不是教導學生同性性行為的危險,並提醒學生不要從事高危的同性性行為,反而鼓勵學生去探索同性性行為。

若參考CDC(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對於男男性交者的建議,就明顯發現CDC並不單單提倡「安全的性」。CDC對男男性交者的建議第一步:不要進行性行為,包括肛交、口交和陰道交,除非雙方都只有單一性伴侶並互相忠貞,而且雙方都知道對方是否染有愛滋病毒。第二步才是使用保險套。

「安全的性」是否百分之百的安全?正是教育部要回答的重點。對於保險套的安全性,《避孕科技》(Contraceptive Technology)指出,(異性)伴侶無誤地使用保險套,方法失敗率為2%,意指如果有一百對伴侶無誤地使用保險套達一年,只有兩對伴侶會懷孕。但如果不是無誤的使用保險套,一百對以一般方法使用保險套的伴侶當中,有十五對會在使用首年懷孕。如果異性伴侶使用保險套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試問,教育部可否告訴國民,比一般性行為高危的同性性行為,所謂「安全的性」會有多安全?

最後,同志教育有沒有侵犯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權利,似乎是沒有處理的問題。《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第四款確認「本公約締約各國承擔,尊重父母和(如適用時)法定監護人,保證他們的孩子能按照他們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此條文是屬於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條文。政府在九十八年中,頒佈實施《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成為國家法律的一部份。華人的傳統文化,以至各大宗教,均視同性性行為是不道德的事情。現在的同志教育,其實在掩蓋同性性行為的問題,並把同性戀社運的價值,強加於學生及家長之上,強迫學生認同同性戀。對於那些不認同同性戀的異議人士,這實際是一項強迫洗腦的行為,侵犯了家長的權利。政府在反歧視、尊重人權的理由下推動同志教育,是不是打著維護�! �權的旗幟,侵犯同性戀異議人士的人權?在台灣以同志文化來作一埸文化大革命呢? →→《全文》詳見這樣的「性」,真的安全嗎?

   
 

【心靈小語】

我們從原生家庭或是祖先,不應當說是祖先的咒詛,因我們本來就要承受(suffer)這家庭、家族的一切,同時我們也領受(suffer)上帝許多的恩典、祝福與保護,上帝藉著地上的家庭,使我們成長至今,也保護我們,供給我們一切所需的。~苗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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