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8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2

Road To Emmaus

W4  2012-04-12 (路24)

經文: 路加福音 24:28-31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默想: 這兩位從耶路撒冷要前往以馬忤斯的門徒,並不屬於主耶穌那十一個門徒中間。復活的主耶穌卻刻意的向他們兩個人顯現,讓他們成為最早遇見復活後的主耶穌的見證人。他們是遵行猶太人善待外出客旅的美好傳統,勉強留耶穌與他們同住,因而讓他們有機會認出復活的主。他們認出復活主耶穌的場景是,主耶穌拿起餅來、祝謝、擘開、遞給他們的那關鍵的一刻,他們心靈的眼睛被主耶穌在逾越節最後晚餐設立聖餐的記憶喚醒,才認出這是復活的主耶穌。親愛的主啊!求你幫助我,讓我對出外的客旅能有善待的愛心。讓我能夠在弱勢群體當中,看出復活的主就在他們的中間。

題目: 當祂從死裡復活時,你是否在那裡?有時想起,真是叫我顫驚!顫驚!顫驚!荊棘已變為華冠,試問,在你的信仰中,是否只喜歡冠冕,而未曾想過與上主同背十字架?然,真理的定論卻是: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冠冕,唯有願與主同背十字架,即同得華冠。(v24-53)

2 意見:

顯揚 提到...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9:23)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10:38)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路加24:25)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提到若有人要跟從主耶穌,作主門徒,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可是只有路加福音提到「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天天」這個字,是須要付代價的,持之以恆的,不是高興才做,不舒服,就可放下,不做的。不管高興與否,都得做。「背起他的十字架」是指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作主門徒時,否定自己的以往的價值觀,而甘心接受人在各種不同的事上拒絕我,否定我,譏笑我。也就是說:當世界上的人們認為有利可圖,想照人的方法來辦事時,我們會面對靈裡的控告,而不願同流合污,寧可不得罪神,而拒絕人的好意,而得罪人。這就是我們作主門徒的「十字架」。學習「捨己」的功課。主耶穌在此,告訴祂的門徒,當「捨己」,要「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是多麼的不容易啊!

「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帖前2:19)求主幫助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要靠主站立得住! 我們每天都得面對屬靈的爭戰,要戰勝那掌黑暗權勢的撒但,我們必須忠心地作主門徒,要有信心,靠主復活的大能,奉主耶穌的名來禱告,趕鬼,潔淨我們的身體,住的環境,敬拜的地方,求主潔淨我們的心懷意念,凡我們說的話要造就人,行為正直、做事公義、作個心裡說實話的人,生活有見證,成為討神喜悅的兒女。

毛毛(家銘) 提到...

捨己兩字看似簡單,但是很難做到的,更別說天天了。其實我認為這和一般人追求信仰的安定,是有很大不同的觀念。人因為有需要才會去尋找信仰的力量,但倘若一個信仰叫你必須捨己、背十字架、認罪悔改,豈不是自找麻煩?

我是覺得傳福音不應該只一昧給糖吃,先邀請來教會再說,幕會也不應該光強調愛的團契,活在讚美的掌聲中與現實脫軌。當然應該個別需要給予不同幫助,只是要這樣拿捏,除自我靈命成長外,也求主賜下智慧與勇氣來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