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risee & Publican Prayers
W3 2012-04-04 (路18)
經文: 路加福音 18:7-8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默想: 主耶穌在此有一句簡短的話,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這句簡短的話,為我們開了一扇窗,讓我們看見伸冤禱告不蒙垂聽的一個可能原因,是上帝是為我們好,而忍了多時。然後,當祈求者已經學到他該學的屬靈功課之後,上帝就很快的為他們伸冤了。這不是對於任何禱告的教導,是關於被冤屈者的教導。保羅在羅馬書有一段關於伸冤的教導。保羅說,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7:21) 看來在蒙冤時,我們還有很多屬靈的功課要學習。求主幫助我,在蒙冤時,能夠避免自己伸冤,而陷入以惡報惡的惡性循環。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題目: 一位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的法官,尚且會因為不堪寡婦的糾纏而為她伸冤,何況我們的上帝,難道會不替那些日夜向祂求助的子民 伸冤嗎?他會延遲幫助他們嗎?試問你相信你恆切的禱告,神必聽到?(v1-8)
2 意見:
eR從以上「切求的寡婦」之比喻」和那個不義之官最後給他伸冤,他的動機不是因為懼怕神或尊重人,他的動機乃是避免被纏擾。幾乎所有的解經家都認為,這個比喻在教導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也就是「切切的祈求」。但主耶穌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盡夜呼求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
如果一個人為了避免受纏擾,而答應別人的切求,那麼公義的神豈不快快有所行動嗎?神沒有要求人費口舌來說服祂,也不要人擔憂。注意「快快的」這個詞。神回答他百姓的呼求時,比閃電還要迅速。祂的回答不一定總是以我們所希望的那種方式臨到,但祂一定回答。因此我相信我們恆切的禱告,神必聽到。
感謝神!我們的神會迅速地、隨時回答任何遭壓迫之人的正確呼求,求主幫助我們,能不斷地禱告, 同時彼此勉勵:「要常常禱告」,將我們的生命與神的生命連結,與祂隨時的供應連結;並且知道,即使祂的回答不是我們所想要的,那仍是祂的回答,但祂的回答對我們而言,總是最好的。
上帝會迅速回應我們的乎求?應該會吧?只是我們人常常會沒有信心,且總希望上帝回應的是我們所想要的,所以一個合神心意的禱告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所以禱告除了常常練習外,更要在每次練習當中去學習、修正自己。求主給我這樣的毅力,不要灰心太快,至少,先把自己能做的給做好,不要論斷人,剩下的一切,也願意放手讓上帝您來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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