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日

《每日新眼光》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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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03月 0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帝國的產業

參考經文:《 提摩太後書1章7∼14節》

因為我知道我所信靠的是誰,也深信祂能夠保守祂所付託給我的,直到主再來的日子。(提摩太後書1章12節)

「付託」意思是指將貴重的東西交給一個可以信任的對象。這裡我們看見,福音並非某個人的專利品,也不是任意行使的權力,而是聽從主的心意而行。使徒保羅竭盡所能,完成主所付託的使命。提摩太是保羅最得意的門生,保羅深刻期待他將福音信息持守下去,並且是用愛心和信心持守著。

去年總會議長賴顯章牧師在交接時,談到交棒的感想,在擔任總會議長期間,對外代表長老教會,對內主持會議,有重要影響力;交棒之後,可能會有失落感,但要提醒自己,不讓位子的變化,影響服事的心情。

與其他基督教派不同的是,長老教會透過「制度」幫助新任幹部──副書記、書記、副議長、議長──逐步接棒。賴牧師回想4年前,獲選副書記從台下走到台上的心情,會場一小段距離,卻是心中漫長的路程。但是,因為制度,擔任議長前,有了前3年的預備與學習,因此能順利交接。他強調:受付託者是上帝的僕人,不是人的僕人,所承接的是上帝國的產業,不是人的事業,所以當時間來到,交棒者要「放手」,讓上帝負責。

在教會的聖工中,我們常面臨職務的交接、事工的付託,我們有預備好自己,接下那貴重的付託嗎?有調整好心態,交出我們曾經流汗與上帝同工,上帝國的產業嗎?並努力承先啟後,以無私的心栽培後進,讓上帝國的葡萄園不缺少盡忠的工人嗎?


默想:

我在上帝國裡擔任何種角色?我願意擔任傳承的角色嗎?我願意承受付託嗎?

祈禱:

主啊,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祢讓我有機會擔任不同的角色,求祢賜下智慧、恩賜,當時間來到,我也願意善盡所託,讓福音代代相傳。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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