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Is In Blood
W1 2011-08-01 (利17)
經文: 利未記 17: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默想: 本段經文提到血與生命的關係。因為生命是在血裡面,因此,血可以獻在壇上為我們贖罪。也因此,以色列人以及居住在以色列中間的外人,都被禁止吃血。這個禁令,到了初代教會的第一次大會中的議決,還再度被肯定 (參閱徒15:20)。但是,主耶穌卻告訴他的門徒,要喝他的血 (約6:53-56)。我們從此就知道,有關於血的禁令與命令,重點並不在於是否用口喝下血,而是血所代表的生命。罪惡的救贖,是須要犧牲生命作為代價。我們要以信心來接納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捨命的恩典,我們的罪惡才能夠得到赦免。
題目: 3-9節,上帝為甚麼不許以色列人在會幕以外獻祭呢?你有何看法?
4 意見:
獻祭的地點在「會幕門口」是上帝所訂立的,不容人更改。會幕門口是舊約以色列人與上帝唯一相會的地方,會幕所在之處是一個聖潔的地方。因上帝是聖潔的,祂的百姓也必須聖潔地來獻祭,獻祭的對象是聖潔的上帝。上帝不喜歡人在在會幕以外,不聖潔的地方獻祭。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感謝神,今天基督耶穌成為我們的挽回祭,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我們先時所犯的罪(羅馬書 3:25)。
These verses teach us to worship, serve and obey God only (Lev 17:3-9). If everyone did as they saw fit (Jud 17:7), then the Israelites might not resist temptations and follow other false gods.
真正生命的改變必須順從上帝的旨意,而非聽從世界的勢力。
Because the life is in the blood, it can make atonement for our sins.
Importantly, we must insist on our belief and then we will gain that grace.
Mei-C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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