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spel Reenacted
W2 2011-08-23 (羅6)
經文: 羅馬書 6:22-23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默想: 使徒保羅在此討論有關受洗的屬靈意義。當我們受洗時,是與基督一同歸入死,讓我們的老我與基督同釘十架、同埋葬。我們也會靠神的恩典,從死裡復活,讓我們的新我,在神恩典之下,成為神的奴僕,並且結出成聖的果子,這是永生。如此看來,受洗時的死亡與埋葬,是我們屬靈生命關鍵的一個屬靈事件 (Critical Spiritual Event),是一秒鐘的抉擇。在這個抉擇的一刻,我們被上帝,因信稱義 (Justification)。這個恩典只是主耶穌賞賜給我們救恩的一半。另外一半乃是靠主的恩典,從死裡復活,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這個屬靈新生嬰兒的生命,就要開始進行一生成長的過程 (Lifelong Growing Process),逐漸結出聖靈的果子,這是因愛成聖 (Sanctification)。求主幫助我,這一生在屬靈成聖的學校,不斷的學習與成長,直到基督成形在我的生命中,盼望能夠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題目: 1-14節,上帝拯救我們的方法是什麼?我們如何「向罪死」、「與基督同死」?有何學習與經歷?
3 意見:
我們原來是罪人,雖不是猶太人,是一個外邦人,但上帝將他的獨生子白白地賜給我們,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受死,祂一次獻上成就了完全的贖罪祭,為此我們的罪才得赦免。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而被算為「義人」,才可與神和好。我們必須在神與人中間,藉著「洗禮」與在眾人面前,我們成為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立約作證:「因上帝的信實,我們要在今後的生活中來仰望神,經歷神,持續不斷地相信祂的恩典和公義,這信心是有確據的。
我們雖是一個罪人,老我仍存在,必須從罪惡中分別出來;「向罪死」,就是不再作不該做的事。」「與基督同死」乃是把老我釘在十字架上,不再有我自己,我的罪行已與主同埋葬,不再犯了。「在義上活」,就是作當做的事。「與基督同活」是洗禮後,有活出新生命的樣式。為人公義正直,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馬太 5:37),人前人後,不再花言巧語,搬弄是非,主都知道。凡是貪婪,鬼詐,不公不義,不討神喜悅的事絕不作。既然得救了,我們要努力,為主而活,效法基督,愛神,愛弟兄姐妹,彼此同心,彼此堅固,不可彼此論斷,叫鄰舍喜悅,來榮耀神!在任何困難環境,藉著真理的聖靈的同在,大有喜樂、平安和盼望(羅馬書 14:6~8;13;羅馬書15:13)。
Before I decided to be baptized, I disliked the old self. So I hoped to be reborn by means of the grace, under which we live instead of under law.
But I have to keep reminding myself, “Let not sin therefore reign in your mortal bodies, to make you obey their passions” (Ro 6:12). What I should do is to remember forever the moment when I walked in newness of life as Christ was raised from the dead by the glory of the Father.
上帝藉由耶穌來拯救人,就像是醫生藉著他大能的雙手來醫治病人,病人如果還是像以前一樣不聽醫師的指示,那樣病就無法根治,只有聽從醫師的建議,離開對自己不好的習慣,經歷和醫師一同對抗病魔的過程,這樣才能逐漸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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